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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上門”法規真的合理嗎?為什麼兩邊不討好?(圖) | 溫哥華財稅中心


“快遞上門”法規真的合理嗎?為什麼兩邊不討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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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春天,快遞行業迎來了一波震動。

2024年3月1日,交通運輸部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其中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規實施後,隨之而來的並不是更加規范的快遞配送流程,反而是更多的抱怨和矛盾。



快遞員:工資少了一半

北京朝陽區某產業園區內,中通快遞員小劉邊走邊打電話。園區內一家公司的收件人聯系不上。小劉拿著包裹走到公司正門,再繞到後門,都進不去。


小劉來回繞了幾圈,這家公司的一位員工看到並叫住了他,從窗戶拿走了快遞。

21歲的小劉從老家山西來到北京,剛剛成為快遞員三個多月,就趕上了行業新規。這個星期開始,公司要求他們投遞快件前必須給每個收件人打電話詢問。因為忙於打電話,小劉的派件量從每天三四百件減少到一百多件。他算過,這個月的話費可能超過200元,而公司並不會給他報銷話費。




園區門口,另一位韻達快遞員鐵哥正在整理准備投遞到園區內的包裹。他所在的快遞網點原本有三十多個快遞員,快遞新規開始實施後,有六七個快遞員離職了。因為人手不夠,鐵哥剛剛被調配到這裡。

鐵哥已經做了三年快遞員。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他每天能投遞四五百件包裹,這些包裹幾乎都放到小區驛站和醫院的快遞櫃。鐵哥沒有底薪,工資按照派送包裹的件數計費。每件包裹的派送費是1.1元,驛站收取0.45元,快遞櫃收取0.35元,鐵哥一天能掙400元左右。

大概一周前開始,這種“把包裹往快遞驛站一丟”的日子結束了。每件快遞都需要一個一個打電話,如果收件人不同意放在驛站,他就要上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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