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English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男子砸200余万网恋"白富美" 结果 | 温哥华财税中心


男子砸200余万网恋"白富美" 结果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王某、孙某、方某先后虚构“鲍某”是一位年薪百万美女老板的白富美形象,以网络交友的方式结识38岁的北京人周某,后以各种理由骗取周某财物共计200余万元。

  7月1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顺义法院获悉,王某、孙某、方某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十个月、十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6年,王某、孙某虚构“鲍某”白富美身份,谎称鲍某是年薪百万的美女老板,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与被害人周某(男,38岁,顺义人)相识。


  其中,男子王某负责打字聊天,女子孙某负责以女性身份与周某电话或语音,很快获得了周某信任和好感。后王某、孙某二人以投资、购买物品、急需用钱、日常开销等各种理由骗取周某财物,共计2.8万余元。

  方某曾系孙某的男朋友,两人分手后,2016年至2019年间,方某单独使用“鲍某”的身份,继续编造多种理由骗取周某人民币(专题)200余万元。后被周某发现并报警,三人以诈骗罪被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孙某、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方某退赔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212万。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当前评论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