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金山和约》看「台湾有事」 中日波澜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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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 逍遥时间: 2025-12-06 23:41



#2: 作者: 逍遥时间: 2025-12-06 23:43

开罗宣言与波鹚坦宣言:同盟国皆同意中国收复台澎

但是日本的中国的侵略野心没有停止,反而试图利用民国初期的政治乱局,进行各种分化、瓦解、殖民、扩张。到了1930年代,日本接连佔领东北、内蒙、华北,国民政府领袖蒋中正确定,与日本全面战争已无法避免,既然如此,就有必要思考战争胜利的目标,他在文件写道:抗战目标不仅「驱逐侵略者」,亦为「雪耻,收回自甲午以来丧失之领土」,这是明显的提到收回台湾、澎湖做为抗战胜利的目标。

历史转机发生在1943年的开罗会议,在这场中华民国、美国、与英国的领导人峰会上,蒋中正提出「韩国独立、收回台澎」的胜利目标,获得美国、英国元首的同意,成为《开罗宣言》的主要内容。到了1945年,美国、英国、苏联的波鹚坦会议上,苏联对於《开罗宣言》没有意见,於是《波鹚坦宣言》第8条明确写上「《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随後,《波鹚坦宣言》成为针对日本的最後通牒与投降条件。


日本投降丧失主权,马关条约就此失效:

1945年8月15日,裕仁天皇发出投降广播,表示接受《波鹚坦宣言》投降,二战结就此结束。投降意味丧失国家主权,所有的一切交给战胜国发落,这当中包括了日本政府的要员、军人、士兵,都被视为侵略战争的罪犯,必须等待审判与处份。既然日本失去所有领土主权,那么曾经签过的条约,也都全部失去效力,即使《马关条约》写著「永久割让日本」,也因日本失去主权而作废。

从此台湾的命运不归日本管,而是由同盟国阵营决定,既然从开罗宣言以来,同盟国都同意台湾澎湖回归中国,於是1945年10月25日,运载国军部隊的美国运输船抵达台湾,这就是台湾光复。


麦克阿瑟刻意打消日本天皇的「神性」,使日本成为虚位君主内阁制国家。

#3: 作者: 逍遥时间: 2025-12-06 23:46

旧金山和会,重新界定日本的国家地位:

从1945年9月2日开始,日本全境由美国单独佔领,主要话事人是盟军统帅麦克阿瑟,他是日本的实际统治者,甚至有「最後幕府将军」的浑名。正是在这段时间,麦克阿瑟重新定义天皇的地位,制定《和平宪法》,限制日本的产业方向,规定日不得再往重工业发展,以民生产业优先。

但很快的,韩战爆发打乱了原本的日本改造计画,日本突然从「被惩罚者」变成「战争的大後方」,使得原本的惩罚、处份都草草结束,这就需要恢复日本的国家的地位,这就是1951年9月8召开的旧金山和会。

不幸的是,遭受日本侵略,战争受害最惨重的中国,郄在会议缺席了。主要因素是苏联的搅局,他们犟硬的认为北京政权才能代表中国,而美国与多数同盟国成员认为已迁往台湾的中华民国,才是当时真正对日抗战的盟军成员;这一争议无法摆平,导致旧金山和会没有中国代表。


《旧金山和约》只有「领土放弃」原因:日本无权指定领土归属


旧金山和约第二条的领土条款,除了甲项是日本承认韩国(Korea)的独立,并提到放弃济州岛、巨文岛、鬱陵岛。其他的条款也都只有「放弃领土」,而没有「让渡领土」,这是因为日本此时没有国家权力。


《旧金山和约》总共27条,第2条为「领土」,其中B项提到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及其他海外领土的所有主权权利。许多人认为,条约没有指定将台湾交给哪一国。因此提出「台湾主权未定论」,然而,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来看,这种解读忽略了唡个重要事实:

其一,日本已无权让渡主权。国际法上,只有主权国拥有转移主权的能力。但日本已经投降,此时属於无行为能力者,因此日本无权单方面把台湾交给某一方。

其二,条约的设计目的不是分配领土,而是重建日本的国家地位与权利。旧金山和约採取「放弃而不指定」模式,是冷战初期避免盟国因领土分配产生衝突的策略。换言之,旧金山和约所创造的并非「主权未定」,而是排除了日本对台湾的主权声索可能,是台湾光复坚实的国际法律基础。

还有一个反例可以证明,条约中日本所放弃的领土都不该再有主权争议,那就是是条约中没写到的那些。韩国与日本为何在争论独(竹)岛的主权?,日本与俄罗斯为何争议北方四岛的归属? 那都是《旧金山和约》未记载,导致各方解释不同。韩国认为「独岛虽然没记在和约里,但自古以来那都是韩国渔民的活动範围」;日本则认为「既然和约没记载,那日本就不需放弃」。

北方四岛的争议也是类似的,日本认为那是「北海道的外围小岛」,而俄罗斯声称那是「南千岛群岛」,而在和约里提到「日本放弃千岛群岛的一切权利与名义」。

#4: 作者: 逍遥时间: 2025-12-06 23:49

《旧金山和约》「隐藏条款」,滋生了中日和约

在《旧金山和约》的26条提到「…对日本作战而非本条约签字国之国家,或以任何以前构成第23条中所指的国家的领土的一部分,而非本条约签字国之国家,订立一与本条约相同的或大致相同之双边条约。但日本之此项义务,将於本条约最初生效後三年届满时终止…」


《中日和约》大量的沿用《旧金山和约》的内容,就是补足中华民国没签约的遗憾。


这一「隐藏条款」就是为了弥补中华民国没有参加旧金山和约所设计的,因此1952年4月28日,也就是《旧金山和约》生效日的同一天,中华民国与日本签订《中日和平条约》(台北和约),条约条文几乎依据旧金山和约设计,重申日本放弃台湾及澎湖,并规定日本承认中华民国对当地财产、居民及债务的处理权。虽然条文没有直接使用「主权转移」字眼,但从国际法与实务角度分析,中华民国实际接管行政事务,履行了主权行使的所有功能,包括设立政府机构、法院、警察与军事管理;收入税收、行使法律管轄;管理财产、户籍、公共设施等等。

从国际法来看,中日和约确认了日本放弃的法律效力,也合法化了中华民国对台湾的行政行为。

1972年9月29日,日本改承认PRC是中国代表政府,与之签订《中日建交联合公报》,并宣称台北和约失效,这也是中国大陆持续的立场。但是先前已经提到《旧金山和约》第26条时,有一个「三年期限」,北京既然选择不承认《旧金山和约》,也在三年期限内没有作为,自然就没有理由再对台北和约有什么意见了。

从国际法角度来看,《旧金山和约》与《中日和约》,都是确认战後日本的主权範围与放弃对战前领土的声索权,因此它们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了,如今没有人再称与日本的战争还未结束,也没有人再称日本仍属於同盟国佔领区,那些都已成为历史了。


日本主权恢复源自《旧金山和约 》

日本相当重视《旧金山和约》的影响,视为战後日本的重生。2013年,时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将4月28日订为「日本主权恢复日」,并且以官方名义高度纪念。

至於日本现任首相高市早苗引用《旧金山和约》,则是从国际法的角度去解释,日本已经不再对台湾有任何的权利与名义,仅次而已。北京方面的反应,应该是她始料未及的。

#5: 作者: 平行空间时间: 2025-12-07 08:10

按照这里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实不应该不承认旧金山合约。

#6: 作者: 平行空间时间: 2025-12-07 08:12

平行空间 写道:
按照这里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实不应该不承认旧金山合约。

如果自认为它是中华民国的合法承替者,这个文件及开罗宣言和后来的中日合约一起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

#7: 作者: 平行空间时间: 2025-12-07 08:14

按文中解释,这个合约是执行开罗宣言的第一步骤。

#8: 作者: 平行空间时间: 2025-12-07 08:17

平行空间 写道:
按文中解释,这个合约是执行开罗宣言的第一步骤。

举个例子,警察要求超速的交罚单,这就是开罗宣言,而日本战败,接受交台湾,等于超速的同意交罚单。

#9: 作者: 平行空间时间: 2025-12-07 08:19

平行空间 写道:
举个例子,警察要求超速的交罚单,这就是开罗宣言,而日本战败,接受交台湾,等于超速的同意交罚单。

旧金山合约是规定日本放手台湾,等于是让超速的放款。

#10: 作者: 平行空间时间: 2025-12-07 08:21

平行空间 写道:
旧金山合约是规定日本放手台湾,等于是让超速的放款。
超速的放了款并不等于这笔款用途未定,同样旧金山合约让日本放手台湾并不等于台湾地位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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