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對1997年主權移交以前的香港人負有責任,而賦予的海外國民身分,這是個次級身分,完全是個錯誤」,英國重量級國會議員、外交委員會主席圖跟達特13日接連推文強調,「這個錯誤應該被更正,而在香港局勢緊張的當下,英國可以保證這些香港人的基本權利被英國保障,且相當重要」。他還說,相較於面對中國威脅,保護香港人民更為重要。 英國在1980年代為香港設立海外國民身分(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讓當時仍是英國治理下的香港人民,可以在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繼續保有與英國的關係,並在1987至1997年間開放香港人申請,當時有340萬港人取得此身分。該身分終身有效,但子女無繼承權,且在中國境內,這些具有英國海外國民身分的香港人或華人,一律都被視為中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