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華裔移民不斷增加,華人玩槍、狩獵族群已發展至上千人,但有多年狩獵經驗的華人表示,一小部分華裔大款,入鄉卻不隨俗,有時甚至不遵守本地狩獵法規,在主流狩獵群體中造成極壞影響,導致本省森林警察嚴盯華人。他呼吁新一代愛好射擊及狩獵運動的華人,應改變陋習,積極學習,融入主流社會。
卑詩省法規要求,持有短槍、長槍或獵槍,都需要考取符合資格的牌照。其中,長槍屬於非管制類武器,而短槍及軍用手槍屬於受管制類武器。如果有民眾想要申請獵人牌照並持有獵槍,必須先考取長槍執照,才可申請獵人證,具備擁有獵槍資格。長短槍學習聯考試約需時兩天。
很多華人不解為何短槍是受管制武器,而長槍不是。其實,在民用槍械中,長短槍威力相當,由於短槍便於攜帶,所以短槍被歸類為受管制武器。同時,最難拿到的獵人證可用於購買獵槍,獵槍威力一般是普通槍械的2至3倍,因為人道主義精神,需要盡量讓動物「一槍斃命」,同時最遠射程可達3公裡以上,流彈威脅甚大,所以資格審查亦最嚴。
一些基本的法規包括:考槍牌者必須滿18歲或以上,游客亦可考,18歲以下可考兒童牌,但不能購槍;申請槍牌時需交5年內居住地無犯罪證明;長槍要求8小時以上課程及30分鍾筆試;短槍要求4小時以上課程及30分鍾筆試。年逾12歲並通過長槍試,便可參加獵牌學習;需付30元給卑詩野生動物保護協會(BCWF)申請證書,拿到證書後要符合居住省份的規定,才可拿到獵人證;非加拿大居民如要打獵,要由向導帶領;獵人證及有效獵票缺一,都不能加入狩獵隊。
1999年及2002年,分別發生韓國籍獵人及中國籍獵人濫殺黑熊,單單取走熊膽事件,致使本省此後禁止狩獵者拿取熊膽。「2012-2014年卑詩狩獵法規概要」中規定,合法狩獵所得的熊肉及皮毛都可帶走,但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販賣、以及進出口;包括熊膽在內的其他內臓,必須留在狩獵區內。
卑詩省共有8個合法狩獵區,合法購買獵票後,每人每年最多可打兩只鹿,兩只熊;一張鹿證17元,熊證20元(美國華州狩獵一只熊需要約700美金,一頭鹿約400美金)。其他可狩獵的動物包括野鴨及加拿大雪雁等,也有一定數量限制,單次狩獵不可超過8至10只。
嚴重違反狩獵法者,可被判處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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