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正義代表的軟銀投資了雅虎後,在2000年左右那真是互聯網界的霸主,不過孫正義在當年也幹了件搞笑的事情,花15億美元買了家公司,最後沒錢只付了11.7億,剩余的3.3億對方說不要了。
更搞笑的是,過了幾年,孫正議對這家公司沒興趣了,又找回原來的兩位老板,說4.5億賣給你吧,虧了7.2億美元,而大家還評價說他賺了。
具體的經過是什麼樣的呢?
1996年,孫正義找到金士頓的兩位老板杜紀川和孫大衛,開出了一個價格,說15億美元買金士頓80%的股份,於是兩位老板同意了,本來他們就不是太愛錢的主,也沒什麼雄心,只追求美好的生活。
誰知道最後孫正義只拿出了11.7億,說暫時沒錢,那3.3億先緩一會,這兩位老哥也爽快,說那就算了,就11.7億美元得了。
說來這下孫正義是賺了,少付了3.3億美元,同樣拿到了80%的股權。當然在孫正義的帶領下,金士頓也一路發展的非常不錯。
但是孫正義卻遇到了點麻煩,因為網絡泡沫,軟銀擴張過大,資金出了問題,投資其他領域沒錢了,加上當時軟銀更多的是互聯網業務,而金士頓是硬件制造商,引起一些投資者的質疑,孫正義覺得應該專注於互聯網業務,所以又想把金士頓賣掉。
這時候考慮到當時兩位老板杜紀川和孫大衛當初那麼爽快,3.3億美元都可以不要,在2000年,所以他又開出了一個不容拒絕的條件,說4.5億美元賣回去,當然交易又成功了。
孫正義通過這筆交易虧了11.7-4.5=7.2億美元。
但是通過拿到手的4.5億美元,孫正義當初又投資了很多企業,最為成功的是2000萬美元投資了阿裡,最後換回幾百億美元的回報,3000倍。
那麼你說孫正義4.5億賣掉是虧還是賺呢?表面上看是虧了,實際上從長遠來看,可能賺了,畢竟投資的阿裡抵得過好幾個金士頓。
所以才這是真正的梟雄本色,買的時候堅決,賣的時候果斷,一旦決定,不惜虧損,不拖泥帶水。
【編者按】我個人再給加兩句,就是要把握住『機會成本』。那些並不需要、或者不健康、不盈利的資產擱那兒耗著,其實錯失的是更多的有前景、有價值的增值機會。所以要善於盤活資金,買賣或投資,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