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套公寓 大温华裔两姐妹闹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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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大温一对姐妹为了素里一套公寓的所有权,闹上了BC省最高法院。

根据周三发布的一项裁决中,BC省最高法院法官 米尔曼(Warren B. Milman )裁定,华裔A某为其妹姐B某托管素里 CityPoint 大厦一套公寓

根据CTV的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在闹上法院,姐妹俩关系非常亲密, “现在两人不再说话了。”




两姐妹争议中心的素里一套居住空间为484平方英尺,拥有零间卧室和一间浴室的公寓,在2007年预售时以232,900元的价格购买的,2024 年BC省评估价为 399,000 元。

根据判决,姐姐A某签署了购买该房产的合同,自2010年竣工以来,她的名字就一直在产权证上。

2017年初,在姐妹俩为这套公寓发生纠纷不再说话后不久,妹妹B某提起诉讼,声称该公寓实际上属于她,虽然产权是在她姐姐的名下。

在B某所述的事件版本中,也获得法官相信下达的裁决一样,姐妹俩最初的计划是签署预售合同以购买大楼内的多个单元,目的是在销售完成之前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买家以获取利润。


判决书写道:“根据B某的说法,双方后来惊讶地发现,合同通常禁止在完成之前转让给第三方,这意味着她们必须完成购买。”

“两人同意由A某代表B某购买1206单元,因为B某自己的房子已经有大笔抵押贷款,失业并且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生孩子……但是,B某称计划是试图在购买1206单元后立即出售这套公寓。”


购买于2010年5月27日完成。五天后,即6月1日,A某签署了一份出售该单位的协议。

根据判决,在A某所述的的事件版本中,该房产被挂牌出售“只是因为妹妹B某想知道公寓值多少钱”。

A某告诉法庭,她在这栋大楼里总共买了三套公寓,其中包括B某声称是给她的一套,另外两套她打算给自己的儿子和两个继子各一套。

由于A某的儿子在楼花预售时只有四岁,A声称B某提出帮助她管理房产,直到她儿子成年为止。

决定中写道:“根据A某的说法,两人的安排是,B某将保留租金收入超过支出所产生的盈余,而A某将弥补任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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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 游客 [辛.香.氏.说] 2024-10-05 15:40
    Money can make bad relationships even though they are sib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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