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之窗] BC地产经纪因这错误遭遇税务麻烦
税务局的“愚蠢错误”迫使纳税人额外缴纳 53,258 元的税款,一个税务法庭案件说明了追踪每张税单的重要性。
有时,从同一经纪人处收到不止一张税单,也有可能造成问题,它们是重复单据、单独单据还是修正单据?本月早些时候判决的一起最新税务案件凸显了一位纳税人在使用修正单据时遇到的麻烦。

BC省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因使用修正税单时遇到麻烦,导致其公司遭到加拿大税务局(CRA)的错误重新评估。法院审理后发现,尽管税务局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但由于法定的时限已过,纳税人无法再对重新评估提出异议。
该案件的纳税人是BC省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他成立了一家个人房地产公司,所有通过房地产交易获得的佣金都归该公司所有。2019年,该公司从单一付款人处收到了佣金收入,并获得了一张T4A税单,金额为53,258元。然而,该公司后来又出具了该年度的修正T4A税单,金额调整为55,074元。
根据税务法院的描述,CRA未能正确处理这两份税单,错误地将修正后的T4A金额与原T4A税单中的金额相加,导致公司2019年度的收入被错误地评估为108,332元。
纳税人在庭审中作证称,他于2022年8月首次收到CRA的信函,通知他公司2019年度的T4A收入被重新评估为108,332元。纳税人表示,自己至少两次与CRA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对方表示会只将修正后的T4A金额纳入公司收入。然而,他未能记录这些通话内容。
在2022年10月12日,CRA通过纳税人公司的安全在线账户发布了重新评估通知。根据《所得税法》,纳税人有90天的时间提出异议,最初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如果错过了这一期限,纳税人还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延长异议期限。因此,延长后的异议期限为2024年1月10日。然而,纳税人直到2024年3月24日才提出异议,已超出了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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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加拿大有时,从同一经纪人处收到不止一张税单,也有可能造成问题,它们是重复单据、单独单据还是修正单据?本月早些时候判决的一起最新税务案件凸显了一位纳税人在使用修正单据时遇到的麻烦。

BC省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因使用修正税单时遇到麻烦,导致其公司遭到加拿大税务局(CRA)的错误重新评估。法院审理后发现,尽管税务局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但由于法定的时限已过,纳税人无法再对重新评估提出异议。
该案件的纳税人是BC省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他成立了一家个人房地产公司,所有通过房地产交易获得的佣金都归该公司所有。2019年,该公司从单一付款人处收到了佣金收入,并获得了一张T4A税单,金额为53,258元。然而,该公司后来又出具了该年度的修正T4A税单,金额调整为55,074元。
根据税务法院的描述,CRA未能正确处理这两份税单,错误地将修正后的T4A金额与原T4A税单中的金额相加,导致公司2019年度的收入被错误地评估为108,332元。
纳税人在庭审中作证称,他于2022年8月首次收到CRA的信函,通知他公司2019年度的T4A收入被重新评估为108,332元。纳税人表示,自己至少两次与CRA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对方表示会只将修正后的T4A金额纳入公司收入。然而,他未能记录这些通话内容。
在2022年10月12日,CRA通过纳税人公司的安全在线账户发布了重新评估通知。根据《所得税法》,纳税人有90天的时间提出异议,最初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如果错过了这一期限,纳税人还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延长异议期限。因此,延长后的异议期限为2024年1月10日。然而,纳税人直到2024年3月24日才提出异议,已超出了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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