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業主在家建這被罰 自費5w拆除

圖片來源:unsplash @planety
(加西網綜合)家住列治文東區的一名業主被命令需要在今天下午5點前拆除家中一堵非法修建的牆,以修復一條被填補的水渠。一旦超過了期限沒有完成,列治文市政府將安排一個城市工作人員來接手拆除工作,費用則需要由業主自行承擔。
在聽取了業主的上訴後,地方議會在周一的一次特別會議上再次確認了這一命令。業主表示說,建造違建牆是出於安全考慮。
據市政工作人員估計,拆除裝飾牆和修復溝渠將花費$58,400加元。這條被侵占的水道是整個城市長達320公裡溝渠和運河網的一部分,作為河岸管理區(RMA)的一部分受到保護。
這座房子的主人說,他們請了一名工程師來設計房子,並聲稱水溝裡有老鼠,並認為這條溝渠很危險。比如,她的狗曾經掉進去溝渠摔斷了腿,讓這家人花了$5000加元的醫藥費用。
該市工程和公共工程部門的總經理約翰·歐文(John Irving)指出,該設計中有一條“不合格的小管道”,正導致管道上游的儲水泛濫。即使業主向省政府申請允許建造,它也必須被拆除和重建。“在得到省級政府的批准後,這座城市不能容忍現有這類設施繼續存在,”歐文說。
但在聽取了業主的上訴後,列治文市長馬爾科姆·布羅迪對這家人的行為提出了質疑。他問房主:“你申請了許可證,但沒有被允許,但你還是依然開始建造?”
業主則表示:“我沒有任何選擇,因為我的孩子和狗狗,這對我們的家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她解釋說,房子建在一個四分之一英畝的小地塊上,因此離溝渠很近。
據悉,該業主已經因非法建築而被罰款。
雖然業主聲稱其他人都已經填補掉了自家的溝渠,但城市澄清說,在2006年議會通過決議之前,在同一條路上的溝渠上的任何工作都得到了許可。城市發言人克萊·亞當斯解釋說,2006年之後,任何類似的要求都會被拒絕。
新聞來源:richmon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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