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会员区
no avatar
欢迎您 游客
登录
免费注册

访客信息

填错申请表 加华人父女10年没护照

  主页 加国移民政策 加国移民百科 温哥华招聘 互助俱乐部 活动 论坛 梦寻北美  
[加国新护照] 填错申请表 加华人父女10年没护照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加拿大政府各种表格多如牛毛,一旦填错,麻烦就会接踵而来。

有华裔父亲帮女儿申请加国护照填错了内容,不但被拒发女儿们的护照,连自己的护照都被撤销。

问题其实不复杂


据法院文件,华裔加拿大公民谢先生住在温哥华,本人持有加拿大护照。2007年11月,谢先生和黄女士离了婚,BC省最高法院的裁决是:他们共同拥有两个女孩的监护权,孩子们主要和谢先生住在一起,黄女士可以经常来看孩子。

2015年4月,谢先生的两个女儿还都未满16岁,不过已经是加拿大公民了,为了带她们回家看看,谢先生替孩子们申请加拿大护照

不幸的是,他把“有没有任何分离协议、法庭命令或法律程序谈到孩子的监护权?”那一栏的内容填错了,明明法庭写明了监护权,但他却填了个“No”,更糟糕的是,把孩子母亲的名字也写错了。



被疑做假护照被撤销

2015年4月底,孩子们的母亲黄女士告诉护照签发办公室,谢先生一周前在电话里通知她,他计划在一个月后把孩子们带到中国

她反对这样做。这样一来,护照办公室就很容易发现谢先生的申请表内容与实际不符,因此怀疑他做假。

虽然谢先生承认他填错了内容,但是护照办公室还是在2015年9月撤销了谢先生的护照,女儿们的护照也被拒发。谢先生没请律师,直接上诉联邦法院告护照办公室的调查有问题。

2016年4月底,法官Richard Bell作出裁决:谢先生上诉失败。原因是申请者填写有错漏,法官还表示,护照办公室曾给他解释的机会,所以调查是公平的。这样一来,谢先生和他的两个女儿在一段时间内将得不到护照服务,最长可以是10年。

移民部表示,如果申请者填写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移民部有权撤销、拒发护照。如果申请者不服,必须在30天内向联邦法院上诉。

好在,谢先生和他的两个女儿依然是加拿大公民,以后还可以再申请护照。

加拿大申请护照新规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新规

多项申办护照时的身份认证新规定,首先是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16岁以上申请人必须提交联邦、省府或海外对等单位核发的证件,且证件上必须包括姓名、生日、性别、照片与签名。

2、变更(婚姻关系中)姓氏的新规

申请加拿大护照,如果你的出生国或国籍跟即将申请的加拿大护照不一致的话,你必须提交一份文件(下列中其中一份)

例如冠夫姓的申请人,若姓名与出生证明或公民证不同,申请新护照时除出生证明或公民证外,必须呈检附由联邦、省府或海外对等单位核发的结婚证书、同居证明、本国或外国法庭命令(分居协议、离婚令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必须显示要求在护照上出现的“关系姓氏”。许多移民希望入籍后能将在本地惯用英文名加到护照上,此时就涉及“更改正式姓名”(legal name change)。


3、变更姓名新规定

过去申办护照时,只要附上改名证明即可。新规申请加拿大护照,如果申请人希望变更你的姓名,申请人必须先申请变更公民证明文件上的姓名,本地出生者为出生证明,移民则是公民证,完成后才能申办护照。

遗失护照怎么办?

若您遗失或加拿大护照被盗,必须立即向警察局报案并通知加拿大护照办事处。您可申请补领一本新的护照,并需要填写PPT203表格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pptc.gc.ca/form/pdfs/pptc203_eng.pdf。若遗失护照被寻获的话,必须通知警局及护照办事处。任何人士都不能同时拥有两本有效护照。欲查询有关加拿大护照的资料及服务,可致电:1-800-567-6868,(819)997-8338(美加境外),也可以联络以下城市的地区咨询热线﹕

渥太华地区819-994-3500

满地可地区514-283-2152

多伦多地区416-973-3251

温哥华地区604-586-2500

小贴士:申请护照以自己亲身前往申请预期时间最短,只要10天左右,通过邮寄或者中介需时为20天左右,申请护照的步骤比较简单,所以如果希望快点拿到护照的不如考虑去就近的护照申请地点办理。
点个赞吧!您的鼓励让我们进步     已经有 11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注:
  • 加西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当前评论
    当前评论
    评论5 游客 [调.香.幽.能] 2016-05-20 19:00
    人家照章办事,没看出这事官方有什么官僚主义的地方。孩子的母亲有探视权,没征得母亲同意,怎么可以把小孩擅自带离国境?
    评论4 游客 [人.龄.莽.作] 2016-05-19 13:58
    把孩子母亲的名字也写错???
    评论3 aldo 2016-05-19 13:32
    无话可说,官僚主义到了极点了
    评论2 游客 [孙.昔.纣.仁] 2016-05-19 13:22
    这么多差错而且有机会申辩也错过。。有些人住在这个国家这么多年,一弄到英文的东西就抓瞎。。怪谁呢???
    评论1 水过无痕 2016-05-19 13:20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加国移民百科
  • 枫叶卡领取及更新
  • 加国入籍及公民申请
  • 加拿大父母探亲签证
  • 加国护照申请及更换
  • 加国居民申领美国签证
  • 失业保险(EI)专栏
  • 信用卡
  • 加国结婚离婚专栏
  • 加国教育专栏
  • 加国医疗专栏
  • 加国交通专栏
  • 加国银行专栏
  • 新移民买房系列
  • 加国新护照
  • 加国超级签证
  • 回中国签证
  •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457 秒 and 6 DB Queries in 0.0019 秒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103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