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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為弟追凶27年"案被告人當庭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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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為弟追凶27年”案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將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後,原告李海玉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被告人易某華在庭審過程中態度囂張當庭翻供,不承認自己殺害了9歲的李煥平,“他說是扶李煥平時,小孩自己不小心滑到了他的刀口上。”




庭審結束後,李海玉的代理律師王文廣接受媒體采訪


1日下午3時許,王文廣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公訴方在庭審中提供了1992年易某華殺害9歲李煥平的新證據。但面對這些證據時,此前曾親口承認自己殺害李煥平的易某華當庭翻供,態度囂張,“他說是扶李煥平過水溝時,小孩不小心滑到了他的刀口上。”

王文廣介紹,李煥平的姐姐李海玉在法庭上了解到被告人的行凶經過時,情緒很是激動。王文廣稱,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案件擇期宣判,公訴機關對被告建議量刑為死刑。

一審庭審結束後,李海玉神色悲傷。她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易某華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拿了一個蘋果到李煥平的學校,將其從學校騙出,“他說他失手殺害了我弟弟,發現我弟弟被刀刺後他逃跑了,後來又跑回來確認我弟弟死了,之後再次逃跑。”


李海玉說,庭審過程中易某華態度惡劣,“他對我和我的律師指手畫腳,我感覺是他在審判我們,而不是法院在審判他。”李海玉在庭審上對被告人說的唯一一句話是:“你記住我李海玉,是我親手把你送上法庭的。”李海玉還稱,她計劃等庭審宣判後,將弟弟的遺骸帶回家鄉。




庭審結束後,李海玉接受媒體采訪

李海玉是湖南邵陽人,家中姐弟共六人,她排行第四,弟弟李煥平年齡最小,也是家中唯一的男孩。1992年,李煥平跟隨父母從湖南老家來到廣東湛江雷州市,父母在當地承包了一片甘蔗園,一家人以種植甘蔗為生。易某華是李海玉的父親李中祥雇來幫忙幹活的工人,也是湖南老鄉。因為易某華兩天沒幹活,被扣了工錢,易某華討要無果後,和李中祥發生了爭執。

根據李海玉提供的起訴書顯示,1992年12月22日上午,易某華與李中祥因工資糾紛,易某華到李煥平就讀的小學將他帶走,年僅9歲的李煥平在雷州市邁車坎村村前池塘裡面的一甘蔗園內被捅刺死亡 ,易某華潛逃了二十余年。後來,李中祥的遺物被發現埋在了雷州市北和鎮鵝感村。

知道實情的李中祥直到2014年離世,都沒有將真相告知李海玉,李海玉一直以為弟弟只是被易某華拐走。從1997年開始,李海玉就開始尋找易某華,認為找到易某華就能找到弟弟。之後,李海玉通過父親留下的遺書,知道了易某華所在的村莊及樣貌特征,也知道了原來這些年父親也一直在尋找易某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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