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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新聞: 紐約擬立新罪名:戴口罩作案,將"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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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一邊戴著口罩,一邊幹著壞事,那你可能要多背一條罪了。”


這不是電影台詞,而是紐約(专题)州州長Kathy Hochul本周宣布的預算案提議內容之一。根據該提案,一旦通過,紐約州將新增一項刑事罪名:在實施A類輕罪或以上的犯罪行為時“故意戴口罩以掩飾身份”,將構成輕罪。

換句話說,不是你戴口罩違法,而是你在犯罪時戴口罩違法。




圖:AP新聞網截圖

雖然聽起來邏輯通順、動機正當,但這條法律背後隱藏的權力擴張和潛在寒蟬效應,值得我們仔細推敲,尤其是在一個抗議頻發、政府打壓異議日漸加強的政治環境下。

“打擊犯罪”,還是制造寒意?

Hochul曾在2023年提出要禁止在紐約地鐵系統內戴口罩,理由是“防止有人借機實施反猶攻擊”。該提議一出,迅速遭到民權組織和抗議者團體反對。他們指出,口罩在疫情後仍是部分民眾防護健康的重要工具,也是不少人參與抗議、表達異見時用來保護身份的必要手段。

在川普政府對校園異見聲音(尤其是批評以色列(专题)政策的國際學生與學者)展開新一輪打壓之際,這類法律的潛在用途令人擔憂。紐約公民自由聯盟政策顧問Allie Bohm就直言不諱:“當聯邦政府明確表示將‘鎖定’不符合其政治立場的人群時,這種立法只會讓人更害怕表達。”

疫情後,“口罩”成了符號


值得一提的是,紐約地鐵在新冠疫情期間長期強制佩戴口罩,不少人至今仍選擇在通勤時戴口罩防護空氣污染。但“口罩”早已超越防疫意義,成為言論自由與社會分裂的一面鏡子。

當城市領導人試圖將“戴口罩”和“犯罪”劃上等號時,無疑是在向社會傳達一個危險信號——匿名表達或自我保護,可能會被視為“可疑”。

這條新法雖然聲稱“不會影響健康、宗教或文化原因的合法佩戴”,但在實際執法中,這些“例外”是否真能得到保護?執法者如何判斷你是因為哮喘戴口罩,還是為了逃避攝像頭?

合法抗議 vs 非法掩飾?


支持者如州參議員Skoufis認為,這項法律“回應了民眾對掩面犯罪的擔憂,同時降低了執法的主觀性”。但問題在於,執法權力越模糊,就越容易被濫用。

比如,假設有人在合法抗議現場戴著口罩,而警方主觀判斷該行為“可能掩飾犯罪”——此人是否就可能被追加一項輕罪指控?尤其在紐約這樣抗議頻發、群情激烈的城市,法條模糊無疑將賦予警察更大裁量權。

更何況,該提案誕生的背景並不單純。Skoufis在采訪中提到,川普政府近期在移民(专题)政策上的強硬姿態“確實對本案談判產生影響”。雖然他強調,“本州法律不會給ICE額外執法權限”,但在川普政府大力打壓支持巴勒斯坦示威者的大背景下,誰能保證這一條新法不會成為新的鉗制工具?

社會焦慮的政治投射

這項新提案其實是紐約州龐大預算案的一部分,也就是所謂“夾帶私貨”的經典操作。它折射出的是民主黨州政府在治安壓力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兩難博弈。

一方面,面對街頭犯罪、反猶事件和社會不穩定情緒,政府必須回應公眾的“安全焦慮”;另一方面,當這種回應以打壓匿名表達、收緊抗議空間為代價,受傷的就不僅是“壞人”,還有那些想和平表達意見的普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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