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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蒙冤入獄11年的趙作海因病去世,家屬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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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從趙作海家屬處獲悉,曾引發全國關注的冤假錯案當事人趙作海因病離世,終年72歲。


“他這兩年身體一直不太好。”5月9日,趙作海的叔叔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去世前,趙作海一直在商丘居住,是名環衛工人,前陣子生病住院過一段時間,去世後由叔叔接回老家柘城縣老王集鎮趙樓村下葬。




▲趙作海 資料圖片 圖據新京報

2010年5月,趙作海背負的“故意殺人案”,被河南高院認定為錯案。服刑11年的他被無罪釋放。緊跟著,他領到了國家賠償和困難補助金65萬元。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紀念《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頒布實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其中,趙作海申請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無罪國家賠償案入選。

最高法指出,本案可以認定是國家賠償領域“精神損害賠償第一案”,“刑事案件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實際執行並長期羈押的,應認定為致受害人精神損害並造成嚴重後果,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案情顯示,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趙某晌失蹤4個多月。公安機關調查後懷疑系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遂將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並予以刑事拘留。2002年12月5日,趙作海被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

2010年4月30日,刑事案件認定的被害人趙某晌回村。2010年5月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再審判決:撤銷該院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2010年5月9日,趙作海被依法釋放。同月11日,趙作海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在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中,商丘市中院與趙作海經協商達成賠償協議:商丘市中院一次性支付趙作海國家賠償金50萬元,生活困難補助費15萬元,兩項共計65萬元。2010年5月13日,時任商丘市中院院長親赴趙作海居住地,將65萬元交到趙作海手中。趙作海撤回賠償申請,並表示以後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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