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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底电缆首宗刑事案 中国籍船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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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湾海底电缆频遭人为破坏,被指与北京“灰色作战”有关。台湾当局月前首次针对一艘涉案船只“宏泰58”及船员启动刑事调查,这宗“海缆第一案”引起国际关注。


台南地方法院6月12日对该案宣判,中国籍王姓船长因违反《电信管理法》毁坏海缆缆线,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姜皇池向BBC中文表示,“宏泰58”的判决结果具有鼓励效果,“台湾未来针对领海内可能的破坏行为,会更积极执法。”


但BBC中文记者从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多个疑团未能释除,该船长否认破坏海缆是“故意”之举,也称对船东身分及航程一无所知。检方也承认未查获直接证据证明船员受中国官方指示,但后续会另外立案,调查货轮船主的中资背景及是否涉及“国安因素”。

海缆切断的事发经过

台南地方法院宣判后向外说明,指王姓船长有故意破坏海缆的意图,该船电子海图标注海缆位置,“理应对行驶海域环境有所掌握”,但仍恣意下锚,“放任货船以未定锚状态在该区域徘徊”致使电缆断裂,严重影响政府与社会运作,遂判刑三年。

这起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25日,台湾海巡队发现“宏泰58”在台湾南部外海下锚滞留多日。驱离该船16分钟后,连结台湾本岛与外岛澎湖的国内海底电缆“台澎3号”即被通报断裂。由于附近无其他船只,海巡队遂以现行犯扣留“宏泰58”及船上人员并移送调查。

“宏泰58”是登记在多哥共和国的货轮,船舶公司则登记在马绍尔群岛,船上包含王姓船长在内八名船员均为中国籍,外界怀疑其为中资背景权宜轮(Flags of Convenience, FOCs),有危害台湾国家安全之意图,与中国“灰色作战”有关。

中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月底在例行记者会回应事件称,全球每年约发生百余起海底光缆损坏事件,是“常见海上事故”,指“灰色作战”一说为“民进党当局刻意渲染,企图政治操弄”。

台南地检署4月依台湾《电信管理法》第72条毁坏海缆相关设施罪嫌,对该船王姓中国籍船长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指,船长“刻意”在台湾政府公告的禁锚区下锚,并驾船在海缆线上以“Z字型”移动,有勾断海缆的“主观犯意”。其余七名船员则是听令于船长,嫌疑不足不获起诉,收容后即遣送出境。



中国籍船长:“海缆可能是我弄断的”


BBC中文记者参与本案审理过程,王姓船长先前在准备庭和讯问皆否认毁损海缆,庭审当天则改口并提交认罪书,称“海缆可能是我弄断的”。

王姓船长未委任律师,他向法庭表示,当时船经台南外海,因为风浪过大难以航行,才指示船员下锚。他不知道该区为禁航区、有海底电缆经过,并称其行为并非故意。

他表示,“毁损海缆”对其没有好处,海巡登检时其正在睡觉,若有犯意,“就会早点起来离开”、关掉船舶自动追踪系统,而非留在当地。

检方则当庭提示多项照片及文件证据,证明王姓船长“故意”毁损海缆,包含海军公告该海域为海缆禁锚区,以及“宏泰58”船上电子海图有清楚标示台湾海缆位置等。该海缆维修时发现的断缆处,呈现遭外力勾断,也与其下锚处吻合。

海巡署也书面回覆法院指,正常下锚时船只应以锚为圆心移动,“宏泰58”却是流锚一路拖行,有造成船只碰撞的风险,不合常理。另外,该船在台南外海滞留近54小时,期间对海巡7次广播均未回应,附近其他船只能正常通讯的情况下,此举相当可疑。

台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徐书翰向BBC中文表示,船长不知道海底电缆确切位置,“才需要不停的、以Z字型方式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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