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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在即却发现隔壁是污染地块 上海业主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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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着1800多页证据文件的行李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听到对方律师说驳回原告诉求的时候,我火气一下子就大了。他们主张说没有披露(红线外不利因素)的义务,该说的都在‘不利因素’里说了,说我们购房者作为成年人,有义务去调查,我们怎么能调查出来(附近地块)有污染?”


9月10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西漕第九法庭,业主周荔坐上了原告席,与上海浦发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虹湾)对簿公堂。庭审结束后,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达了强烈不满。

据《每日经济新闻》2024年11月报道,业主们在预看房前后惊讶地发现:同在整个开发区域内的一块地,土壤中有18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地下水中有22种。

据周荔及现场旁听业主透露,原告方代理律师向法庭表达了诉讼请求,被告应赔偿经济损失暂计612863.3元。

浦发虹湾一方代理律师直接表示:“被告不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每经记者在长期跟踪采访中陆续获知,浦发虹湾计划提起诉讼索赔或退房的合计超过100户,有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涉案房屋总价款的10%(暂定,最终以法院评估房价实际减损幅度为准),也有业主要求退房。

5个月前的4月24日,部分业主接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周荔和另一位业主的诉讼(暂定9月24日开庭)被列为“示范性案例”,这部分案例在判决生效之后,将成为这组诉讼的示范案例,统一适用这一口径。


浦发虹湾交付的新房是否受到影响?污染地块究竟属于谁?

据业主透露,开庭之前,原告方代理律师提交了1800多页书面证据,被告方也提交了从双方质证到陈述诉讼请求环节的证据,但双方在多项问题上分歧严重。

争议点一:污染地块是否影响商品房?


原告方提出了第一个争议点:

污染地块内原浦东电镀厂,为何不属于商品房所在地块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中“地块周边企业的情况”?

根据业主方此前提供的资料,浦发虹湾商品房一期、二期分别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宏秋路55弄(W15-01地块)和虹昌路285弄(W09-06地块),相邻地块分别为新建小学与初中。而备受争议的W08-08地块原为浦东电镀厂,一期、二期商品房与W08-08地块同属一个开发组团,二期紧邻W08-08地块。

2024年四季度,业主与代理律师经过多番查询、申请行政公开,获得了《浦东新区唐镇PDP0-0403单元W08-08地块及原浦东电镀厂涉及规划地块(W08-05、W08-06和W08-07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等多份报告。

其中一份报告显示,发现土壤中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1,2-二氯丙烷、1,2,3-三氯丙烷、氟化物、铜、 锑、锌、钴、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铅的含量均超过了人体可接受水平;地下水中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的含量超过了人体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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