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为何听到"农民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就感到义愤填膺?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题记】

有网友“投诉”成瘾。我写这个话题,前面已经3次“经用户投诉”而“暂时不可查看”。当然,用户一投诉一个准,这也是一桩奇事。但既然人家都投诉了,积极性必须支持。这是我对投诉界“行情”的理解。


我写了什么呢?我只是重复证明,农民可以“实质地拥有”农村土地所有权(而不只是向村集体“承包”),我认为,如果能这样,则农民会更好,农业会更 好,农村会更好,国家会更好。

文后留言我全部放出来,可是,你不留言,你没有讨论问题的兴趣,既不摆事实,也不讲道理,你就投诉。你相不相信,道理是讲明白的,不是投诉明白的。

我第3次修改以后,昨天晚上贴出来,今天上午十点,就被投诉准了,才一千个点击。其实我写得很用心的,辛辛苦苦写了三千字,才一千名朋友看到,难免感到失落。所以,我准备修改后贴第四次。

亲爱的朋友, 你知道吗?文章在公号上发得出来,就证明这是一个开放的话题,不是禁忌的话题,同时,也说明我用词是审慎的,没有触发敏感词。

我感觉到,有的朋友,一听说农民可以实质地拥有农村土地产权,就感到义愤填膺,怒不可遏。尤其是一位名叫“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网友,上来更不打话,只掷我三个字:“已投诉”,我跟他沟通,他也不理睬我,仿佛他的使命就是投诉。

下面是被投诉删除的文章大略——

让农民拥有“农田所有权”会不吉利?


1

我知道,城市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讨论”的,它属于“全民”,是“路线问题”;而农村土地,包括农民的屋基地,属于“集体”——最基层的农业生产组织(只是生产组织,而不是一级政权)——生产队,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是“可以讨论”的。

事实也是这样。上个月,笔者两次发帖“议论农村土地政策”,文章能够发出来,就证明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虽然后来这两篇文章都“暂时不可查看”——系统是这样通知的,我也觉得“暂时”一词用得恰如其分,我也相信这是暂时的。

但事先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两篇文章,得罪的都是网友。10月4日第一次贴出来,有网友在文后争论,观点对立,其中一位不讲武行德,上来就赠我三个字:“已投诉”。当然,应该还有“投诉”了没有向我报告的。总之,两个小时后文章就“暂时不可查看”了。


“此内容暂时不可查看”是比较轻微的处罚,可以修改后重发。我就不嫌麻烦,耐心修改,然后重发,这是10月17日了,这一次停留得久一些,也没有超过半天。

现在,我又修改了,准备重发。为什么我的脸皮这么厚,一而再地非要讨论这个话题?因为这实在是一个显而易见被颠倒的问题,需要颠倒过来。

2

直接引起我的纠结的,是2025年9月16日网络消息,农业农村部长韩俊“重申”:“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报道还有一句——“韩俊部长特别强调,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土地和财产权益”

我觉得韩部长是一位内心柔软的人,他知道强调一下“初衷”就够了,至于结果如何,部长心知肚明,他知道公众也知道,不用再说,因为这是一个经济学常识。

倒是一些网友杠上了。他们对农民可以拥有实质的土地产权“感到恐惧”,对持这种观点的人怒不可遏。他们的理由是:如果让农民实际拥有土地权,如果让土地成为农民可以处置的资产,就会发生土地买卖,就会有农民“失去土地”,就会发生“赤贫”,就会回到旧社会,就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觉得新闻不错,请点个赞吧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上一页123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10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1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