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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溫男子非法獵殺野生動物 罰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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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編譯報道:BC省保育官員服務處(BCCOS)表示,一名男子因在BC省多起事件中非法獵殺野生動物而被罰款 5 萬加元。



(BC Conservation Officer Service,來源:Facebook)

該機構在社交媒體表示,來自BC省楓樹嶺的丹尼爾·加佐拉(Daniel Gazzola)在坎盧普斯省法院承認了違反《野生動物法》的五項指控。



該機構表示,這些違法行為包括在非開放狩獵季節獵殺野生動物(即獵殺一只雌性山羊和一只幼年山羊)、在距離多處住宅 100 米范圍內開槍,以及在根據《野生動物法》提供的記錄中故意作虛假陳述。

據稱每項罪名都被處以10,000加元的罰款,因此加佐拉將被罰款五萬加元。

其中大部分罰款將捐給棲息地保護信托基金會。


加佐拉還被禁止在BC省狩獵、購買狩獵許可證或陪同其他獵人狩獵 10 年。

他還被要求向自然保護官員部門提交道歉信。


BC省保育官員服務處還表示,作為同一起BCCOS調查的一部分,另外兩人已被判刑,此外還有一人正在等待審判。

該帖子稱,妮可·埃利·羅傑斯(Nicole Elie Rogers)本月早些時候承認違反《野生動物法》的一項罪名,即允許他人使用她的狩獵物種許可證,她被罰款 7000 加元,並被禁止狩獵或購買狩獵許可證三年。

而科爾·羅戈津斯基(Cole Rogozinski)因在根據《野生動物法》提供的記錄中明知故犯地作虛假陳述,於 8 月被判刑並被處以 7000 加元的罰款。

該機構表示,第四名被告的審判定於 2026 年 6 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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