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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賣房: 公寓罰"偷電" 大溫華人業主告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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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大溫一名公寓華裔業主因在停車場為電動車充電被罰200加元“偷電”費,但近日成功翻案。BC省民事解決法庭裁定,該罰款不成立。


被指“偷電”充車,業主提起申訴

這起糾紛可追溯至2024年。公寓管理機構(strata)當時指控業主Chik Lai未經許可,使用地下停車場的公共插座為電動車充電,違反管理附例,並對其罰款200加元。


根據仲裁文件,該業主確實未獲得明確許可,但他此前曾向物業申請使用靠近自己車位的插座,不過對方僅表示正在進行整體電力規劃評估,並未明確拒絕其請求。



仲裁:無明確附例,不構成違規

根據CTV的報道,仲裁庭成員J. Garth Cambrey指出,公寓管理方在處罰過程中未遵循規定程序,而且當時也沒有明確附例禁止業主使用公共電力。


裁決寫道:“在沒有相關附例禁止的情況下,我認為業主可以使用公共電力”。

因此,仲裁庭判定該罰款無效。



後續新規出台:禁止公共插座充電

不過,在糾紛發生後,公寓方面聘請電工對地下停車場電力系統進行評估。結果顯示,現有插座並不適合為電動車充電,需配備專用電路。

管理方隨後表示,多輛電動車同時充電曾多次導致斷路器跳閘,並構成安全隱患。

2024年6月起,公寓正式實施新規,禁止使用地下停車場的公共插座為電動車充電。仲裁庭認定該新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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