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张东岳案水落石出: 张东岳案陈敏家庭代理人杨琳遭解约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将于下周开审的华裔女童张东岳谋杀案,引起中西媒体及公众的极大关注,本周一法官突然宣布押后审讯,已经引起许多猜测,本报致电疑犯陈敏的家庭代理人杨琳女士,才知道她已经不再是家庭代理人,令原本已经复杂的案情更加扑溯迷离。


杨琳表示,她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单方面解除家庭代理人资格的,她对此非常愤慨。当年陈敏被捕,其母胡文英到处求人无门,后来请求中国驻多总领事馆,务必尽快与杨琳联系,出面帮助陈敏。当时杨琳刚刚做完乳腺癌手术,正在进行化疗,但考虑到陈家的困难,作为加拿大公民,出于良知,才决定帮助他们。她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义务的,没有收取分文,自问尽心尽力,先后6次自费到上海与陈敏父母沟通。2005年8月她与陈敏父母正式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便确认了。

  杨琳向本报出示了2004年8月30日陈敏父母陈海嘉和母亲胡文英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称:“因为孩子年龄还小,缺乏能力面对突然发生的一切,陈氏夫妇又远离加拿大,与当地语言沟通有困难,没有办法和能力帮助孩子搞清事实真相,得到公正审理,因此恳请杨琳女士作为孩子父母的代理人,全权帮助我们处理陈敏案件的有关事宜。”

  委托书列明家庭代理人的义务包括“办理聘请律师的有关事宜;代表父母探望陈敏,了解陈敏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安排陈敏父母赴加拿大看望儿子事宜。”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83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21 秒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103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