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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 赖昌星在加最后2年 边打官司边打探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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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着“远华案”的名气以及其引发的政治影响,赖昌星(专题)一而在再而三地成为媒体报道的头条,时不时出来搅动一下人们的视觉神经。几次“狼来了”之后,外界普遍认为,赖昌星能够逃亡12年,他也就能够永远地“赖下去”。因此,这次他最终被遣返,外界普遍感到惊讶,觉得意外,纷纷猜测是否有隐情,怀疑中加之间存在政治交换。其实,对于赖昌星来说,“意外”并不意外,一切发展都可以找到内在的逻辑,一切都有“蛛丝马迹”,而最关键、最戏剧性的变化,其实就发生在2009年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

  支持妻女回国


  2009年初,赖昌星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工作许可。中国外交部发出严正抗议,加拿大华人社区则是一片哗然。因为2007年遣返无果之后,法庭程序杳无音信,赖昌星则是“好消息不断”。我在他拿到工作许可后,分别采访了他和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肯尼强调,既然案情拖延有将近十年之久,没有最后答案,那么移民部应该遵循人道理由,答应赖昌星方面所求,给予其工作的机会。但这不等于加拿大政府同意赖昌星合法居留,政府要遣返他的立场没有变化。而赖昌星自然兴高采烈,以为加拿大已经给他网开一面,快熬出头了。甚至透露有地产商雇用了他,他自己也想投资做点房地产项目,并争取第一次纳税。当然,谁都可以知道,他要求工作许可,并非是为了干活煳口,所谓“自食其力”,只是“舆论造势”,也为他“哭穷”下注脚,引发外界同情。之后,他也获得了免费医疗保险卡,这两张“卡”,从某种程度上说,等于是获得了“移民待遇”,这也是中方怒斥加方“放任罪犯逍遥”的原因所在。


  2009年5月初,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自愿放弃在加拿大的难民申请,与女儿赖真真返回国内,并得到了政府分配的住房,其弟弟也得到减刑出狱。三个月后,2009年8月3日,移民部长肯尼接受我的专访时透露出曾明娜与女儿回国的实情,并声称加拿大并没有插手他们与中国的交涉,但提供了回国所需的帮助。

  此后,中国南方的一家媒体率先发表了我的采访手记,随后不少媒体采访了曾明娜回国的情况。《中国新闻周刊》亦做了“十年一梦赖昌星”的封面报道,影响很大。赖昌星看到有关报道后,主动找我,认为国内对他的案件报道已经不是“一面倒”,他嗅到了一种变化的氛围。我直截了当问他,曾明娜和女儿回国,律师马塔斯是否知道,他是否为自己的回国“解决问题”投石问路。他直率回答,与北京的沟通没有断过,曾明娜是自己想回去,女儿也想有个正常发展的空间,这个事情律师知道,但没有表态支持与否,而他是支持的。在这次谈话中,他透露出,并没有出钱负责曾明娜母女俩的生活费,但是,“有钱就给”。这种说法,与他回答是否在支付高额律师费给马塔斯一样,“有钱的时候会给他,没有钱的时候,就拖着”,而马塔斯也没有回答过拿多少律师费的问题,这是赖昌星的“标准答案”。同时,赖也透露,儿子们也有可能追随妈妈的脚步,回国寻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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