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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杀婴案: 温华妇杀婴罪成最高囚5年 下周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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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芷华被裁定两项杀婴罪成立,目前正等候判刑。资料图片

  【加拿大都市网】


  加通社

  温哥华市华妇杀婴案的辩方律师周五表示,陪审团判处他的当事人两项罪名较轻的杀婴罪成立,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经过连续6天的退庭商议后,由6男6女组成的一个陪审团周四晚裁定,温市28岁华裔女子梁芷华(Sarah Jee Wah Leung,译音)两项杀婴罪名成立,目前暂获保释,至下周一再度出庭。

  最高可监禁5年


  梁芷华的代表律师福勒(Richard Fowler),周五接受传媒访问,形容案件是一宗「令人伤感的悲剧」,但陪审团最终作出了正确的裁决。控辩双方律师将于下周一重返卑诗最高法院,进行量刑陈述。届时,法官亦会决定进行判刑聆讯的日期。而根据过往同类案例,杀婴罪成的刑罚由监守行为至判处入狱。按照本国法例,杀婴罪的最高刑期为监禁5年。

  福勒周五指出,这宗案件涉及大量证据,亦牵涉多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他更赞扬各个陪审员的努力和尽责。梁芷华被指分别在2009年4月及2010年3月,在父母住所的洗手间内产子,然后把婴孩放在胶袋里掉弃。控方指她是蓄意杀害两个婴孩,并且在事后清理血和毁灭证据。而辩方则强调,她因害怕遭父亲发现未婚产子,在慌乱下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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