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朴槿惠: 朴槿惠律师不满直播 是给她烙罪名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视频韩国朴槿惠案周五一审宣判 将首次进行电视直播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朴槿惠律师不满宣判被直播:这是给她烙上罪名!

  海外网4月4日电 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将于6日举行。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日决定,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此举引发朴槿惠律师团的不满,他们明确反对直播宣判,称其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不啻于“给朴槿惠烙上罪名”。


  据韩国KBS电视台报道,尽管早前法院向朴槿惠征求意见时,其本人坚决不允许被直播。法院最终还是决定,允许电视直播宣判过程,理由是此案涉及前总统,引起全民极大关注。

  虽然法院放开了直播,但态度却很谨慎。他们不允许媒体拍摄,而是自备4台摄像机向外界播出。


  

  资料图:韩国前总统朴槿惠


  直播宣判的决定激怒了朴槿惠的辩护律师。他们向法院递交意见书,明确表示反对。其中写道,“直播宣判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和崔顺实宣判时,法院都没有允许直播,有失公平。”律师还表示,“在一审阶段进行直播,会让被告人烙上罪名。这违反了宪法明文规定的三审制原则。”

  跟朴槿惠相比,李在镕和崔顺实案件的宣判,确实幸运地避开了直播。

  去年8月25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一审宣判,法院不允许电视台对宣判实况进行直播,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的一切拍摄行为。理由是,进行直播给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直播带来的公共利益;而今年2月13日,崔顺实案一审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同样没有允许电视直播。(编译/海外网 刘强)
觉得新闻不错,请点个赞吧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411 秒 and 3 DB Queries in 0.0026 秒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103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