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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 周永康案辩护律师:法庭上他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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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司法领域发生巨大变化,其中职务犯罪审判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近年来,中国职务犯罪审判有哪些变化?近日,“政事儿”(微信ID:xjbzse)独家采访了对此感触很深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

  


  郝春莉从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22年。她曾代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案,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案,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案等众多落马高官案,以及央视大火案、吴英案、黄光裕哥哥黄俊钦案、原铁道部窝案之丁羽心案等重大案件。

  谈中国律师制度变化:

  “辩护权的发展和保障,是中国法治进步的缩影”

  “政事儿”:1985年你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曾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工作,后来为什么会选择做律师呢?

  郝春莉:我是学法律出身,一直有一种很朴素的价值观,就是“要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就像胡适先生说的一样——“为人辩冤白谤,乃第一天理”。如果能用所学知识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是我的人生意义所在。

  1996年我开始做兼职律师,2002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辞职做专职律师,创办律师事务所至今,不管是在高校还是做律师,这种价值观都没有变过。

  “政事儿”:做刑事辩护是不是很难?


  郝春莉:做律师难,做刑事辩护律师更难,做一名女刑辩律师尤其难上加难,很多人认为这是一项挑战性很强、压力较大的工作。

  记得当年我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师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老师,我们一起办理了一宗涉密犯罪案件。那时我刚刚涉足刑辩,跟顾老师学习如何会见、阅卷、开庭等。

  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当时阅卷到了法院阶段才可以,只能是眼看手抄,工作强度很大,后来逐步发展到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拍照复制,到现在可以使用电子卷宗,几百本卷宗一张光盘就可以了,变化很大。


  在与顾老师学习的过程中,他那种富有严密的逻辑性以及专业化、精细化的辩护风格使我受益匪浅。

  后来从央视大火案、吴英案到原铁道部窝案之丁羽心案等,在一件件大案要案辩护中,一步步走来,我不但见证了律师辩护权利的发展与变革,欣慰的是,我们的辩护意见能够得到办案机关的认可、采纳与尊重,达到了较理想的辩护效果。

  从事刑事辩护既考验一个人的智慧、逻辑思辨性,又考验口才、专业知识功底以及内心修养等等,要求很高,挑战性很强,但这也是一名刑辩律师的使命感与荣誉感所在。

  “政事儿”:你从事律师职业22年,可以说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变迁的半部历史。能否谈一谈中国律师制度有哪些重要变化?

  郝春莉:第一,从1978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至今,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律师制度最重要的变化是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定位不断在转化。

  改革开放初期,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属于国家干部,律师事务所是国家的事业单位。1988年开始律师制度改革,允许成立不要国家经费自负盈亏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90年代初,国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不再以所有制性质和行政级别属性界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性质,绝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改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的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资格考试也改革为全国统一组织的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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