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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女儿男友婚外情 对方高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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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时新闻网6月5日消息:高雄一个男子发现妻子竟外遇女儿的男友小王,男方当时还是名“中正预校”高三学生,妻子还与对方互发露骨不雅信息,法官认为对话内容明显已超出友谊,判女方与男友及其双亲共同赔偿40万。




小王所在学校资料图(来源:中时新闻网)


判决书中丈夫主张与妻子结婚20年,A男是女儿的男友,因经常参与他们的家庭活动,他发现A男竟与妻子言行暧昧,妻子后来坦承两人已非单纯长辈与晚辈关系,丈夫还见到妻子与对方互发露骨不雅信息,妻子更曾背着他私下与A男出游开房,丈夫因此向两人索赔200万。


A男称原告主张的出轨时间,他当时是“中正预校”高三学生,当时校方实施休假管制,他与女方见面时间非常少,不可能约会,也否认有传私密照,还说煽情对话内容是在原告与女方离婚后才发生的,而原告提出的对话截图中有“我爱你杨小姐”,无法证明就是女方。


法官发现A男与女方不但互相以老公、老婆称呼,双方还说了许多露骨不雅信息,两人还会串谋谎言欺哄原告,试图继续维持交往关系,法官因A男未满20岁,判决女方、A男和A男双亲连带赔偿40万元,可上诉。

相关专题:婚姻,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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