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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戴綠帽 華男殺白男情敵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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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澤西州卑爾根縣(Bergen County)檢察官辦公室於3日宣布,紐約市華裔男子董瑞錦(Sui Kam“Tony”Tung,音譯)被判終身監禁,他在2011年於新澤西州殺害情敵並縱火焚屍。




多年前他也被同樣定罪,上訴後,法官在2019年裁定此案因證據不當而重審。




卑爾根縣檢察官穆塞拉(Mark Musella)上周表示表示,今年60歲的董瑞錦曾是一名電腦工程師,2010年他得知妻子與坎特(Robert Cantor)有染,之後與妻子分居,並開始滋擾坎特。

2011年3月初,他的妻子遞交離婚文件。

證人證實在2011年3月5日晚上10點半左右至3月6日凌晨1點,董瑞錦從紐約市回到了新澤西州Teaneck的家中,將坎特帶到地下室臥室,持一把0.38口徑的手槍射擊他的後腦勺,然後點燃他的屍體、床、臥室和房屋,以銷毀所有證據。


接著,他逃回紐約市並花了幾個小時來銷毀電腦證據。



在2016年,陪審團認為董瑞錦是“世上唯一”有動機殺死坎特的人,並裁定他有罪。之後他被法官判定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近64年。


但董瑞錦不服上訴,上訴法官在2019年宣布此案重審,理由是證據不當。

因為當時檢方無法證實案發時董瑞錦在當地,也沒有找到他涉及謀殺或縱火的直接證據。

此案到了今年,陪審團經過為期8周的庭審,在7月27日宣告董瑞錦有罪,他的罪名有謀殺、嚴重縱火、褻瀆屍體、阻礙逮捕、毀壞證據、非法持有武器、以非法的目的持有武器以及跟蹤罪。

11月3日,法官卡茲勞(Christopher Kazlau)宣判董瑞錦在新澤西州的監獄終身監禁,同時受到“禁止提前釋放法”(No Early Release Act)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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