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宝宝
回音宝宝 于 2014-12-30 05:57 写道:
一名14岁女童上週在金鐘政府总部「连侬墙」以粉笔画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获准保释,未被落案起诉;警昨向少年法庭为女童申请照顾或保护令,接管女童。裁判官将聆讯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报告,并暂判该女童须入住女童院,期间将无法如常上学。

女童代表律师何珮芝向《立垱》记者表示,女童父亲在庭上保证,可接送女儿返放学,并时时陪伴女儿外出,但裁判官仍认为他没有能力照顾女童,因此将案件押後,并不准女童交由父亲照顾,等候聆讯期间要入住女童院。何珮芝又引述裁判官认为其父性格较女童「软弱」,担心父亲没能力照顾女儿。

何珮芝批评判决极度不合理,认为法庭指该父亲没有能力照顾女儿没有根据。

粉笔画花 警员围捕 扣查17小时

金鐘佔领区清垱後,连日有人在「连侬墙」张贴贴纸、以粉笔画花,警员23日凌晨1时,突然出动多名警员「围捕」,以涉嫌干犯刑事毁坏罪拘捕一名姓李的55岁女子、以及用粉笔画花的14岁中三女童,将他们带往中区警署扣查,案件当时暂列刑事毁坏跟进,由中区警区重案组跟进。

苹果日报早前报道指,该名14岁女童在元朗一间中学就读中三,她曾在旺角的「鸠呜」事件被警方带走。

警方上月底在旺角佔领区清垱行动中,也曾经拘捕一名14岁中三男学生,控方及後未有提控,反而以男生的父母疏忽照顾致他参与佔中为由,申请儿童保护令,以取得男生的监管权,但遭男生家长反对。裁判官将案押後明年1月12日於粉岭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讯,其间男生续由父母监管。

根据《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申请人要取得保护令的要求之一,是要证明儿童不受控制程度达至可能令他本人或其他人受到伤害。
楼主  
本那比经略
本那比经略 于 2014-12-30 10:56 写道:
这要是去天水围画,估计连管得人都没有。。。:lol:
第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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