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溫哥華資訊

溫哥華地產

溫哥華教育

溫哥華財稅

新移民/招聘

黃頁/二手

旅游

獲刑13年!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宣判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2025年4月16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對被告人鍾自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专题)二百萬元,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鍾自然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鍾自然利用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56萬余元。2019年,鍾自然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將機密級文件交予不應知悉者閱看和保管,情節嚴重。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鍾自然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均應依法懲處,並予數罪並罰。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54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50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