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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 朝鮮判處樸槿惠死刑怎麼執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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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23號首次開庭後,樸槿惠案陷入了漫長的審理期。以一周不低於兩次的頻率出庭,65歲的樸槿惠苦不堪言。按韓國媒體的估計,一審判決最晚會在9月底作出。


  

  韓國法院遲遲未作判決,隔壁的朝鮮“捷足先登”,先給樸槿惠判了刑。


  據報道,朝鮮有關部門昨天宣布,將對所有參與暗殺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的人處以極刑,包括樸槿惠

  根據朝中社的報道,韓國自2015年年底起就在推進“更替朝鮮最高首腦工作”,並由韓國國家情報院主導制定了包括“刺殺”在內的秘密作戰計劃。樸槿惠“親手簽字”批准了這項計劃。

  也因此,此次被朝鮮判處極刑的,還包括韓國國情院前院長李炳浩及其“黨羽”。

  按朝鮮媒體的說法,今年4月,朝鮮挫敗一起針對金正恩的刺殺陰謀後,韓國的這項“秘密作戰計劃”逐漸浮出水面。

  據朝鮮國家保衛省發言人透露,韓國國情院與美國中情局勾結,收買了一名“從思想上蛻化變質的朝鮮公民金某”,策劃他回國後借機對朝鮮最高首腦進行恐怖襲擊。韓國國情院和美國中情局還給金某下達指令,稱“利用放射性物質或納米毒性物質等生化物質進行刺殺(金正恩)是最好的方法”。

  朝鮮國家保衛省5月初在一份授權聲明中說,“(朝鮮)要全部捕獲膽敢觸犯朝鮮最高尊嚴的美國中情局和傀儡‘國情院’恐怖主義狂徒,無情地消滅掉”。

  5月11日,朝鮮副外相韓成烈還召集了駐平壤的各國外交官開了個會,簡要介紹了這一案件:

  根據我們的法律,朝鮮中央檢察所將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手段開始致力於要求移交涉案罪犯,以便對這一令人震驚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的組織者、密謀者和追隨者進行懲罰。

  不過,樸槿惠非朝鮮公民,朝鮮判她極刑依據的法理是什麼?


  朝中社的報道中提到,朝鮮刑法明文規定,不分國籍,針對朝鮮最高首腦犯下特大國家恐怖犯罪的策劃者、參與者、追隨者都是朝鮮法律的刑事訴訟對象,對於此類犯罪不適用刑事訴訟時效。

  外事兒(微信ID:xjb-waishier)查閱朝鮮刑法發現,第8條(刑法的對人及空間的原則)第3款的確有這麼一條規定,“對於在其他國家反對共和國或者侵害共和國公民的外國人也適用本法”。

  所謂極刑,是指什麼?

  朝鮮刑罰有8種,包括死刑、無期勞教、有期勞教、勞動鍛煉4種基本刑罰,剝奪選舉權、沒收財產、剝奪資格、中止資格4種附加刑罰。


  據此來說,極刑應該就是死刑。

  在朝鮮,什麼樣的罪會被判死刑?

  根據朝鮮刑法所列,陰謀顛覆國家罪,恐怖罪,反國家宣傳、煽動罪等,情節嚴重的都可以判死刑。朝鮮勞動黨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張成澤就是犯陰謀顛覆國家罪被判處死刑的。

  法律上說得通了,怎麼執行呢?

  答案是引渡。

  不過,朝鮮和韓國連外交關系都沒有(嚴格來說,兩國還處於戰爭狀態,互相視對方為傀儡政權),更別說簽署引渡條約了。

  有沒有可能依據國際法?

  朝中社的報道中特別提到了2000年11月通過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該公約是聯合國近來在刑事司法領域制訂的重要國際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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