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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萬巨款變空白畫框,是藝術挑釁還是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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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藝術家詹斯·哈寧(Jens Haaning)的“卷款跑路”案,時隔近兩年終於由哥本哈根的一家法院做出了裁定。當地時間9月18日,法院裁定哈寧必須返還由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借給他的約53.2萬丹麥克朗(約合人民幣55萬元)。詹斯·哈寧是一名概念藝術家,作品聚焦於權力和不平等問題。2021年他受丹麥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的委托,制作了兩個藝術作品,使用大量紙幣來代表丹麥和奧地利兩國的平均收入。為此藝術博物館將上述金額的貨幣借給了哈寧,然而當博物館工作人員拆開新送達的作品時,他們發現兩個空白畫框,上面寫著《卷款跑路》(Take the Money and Run)。哈寧為何僅僅提交兩個空白畫框?這到底是犯罪還是一種挑釁藝術?




《卷款跑路》


當地時間9月18日,哥本哈根法院宣判的案件中,丹麥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委托哈寧再現的是他在2007年和2011年的兩部作品。在這兩部作品中,他分別把丹麥克朗紙幣和歐元紙幣鑲嵌到畫框中,用以代表丹麥和奧地利兩國的平均收入。為此,藝術博物館提供了約53.2萬丹麥克朗,用於重新創作這些藝術作品,還支付了約4萬丹麥克朗的酬勞。

雙方協議規定,哈寧應該在展覽結束後將這些錢返還。然而哈寧選擇將藝術作品更名為《卷款跑路》,並將錢款納入囊中,藝術博物館只得到了兩個空畫框,上面沒有一張鈔票。因此,藝術博物館決定對哈寧提起了訴訟。


據9月18日的判決,哈寧被判必須返還被他收入囊中的一大部分錢款給博物館。判決指出,他必須支付49.25萬丹麥克朗以及7.85萬丹麥克朗的訴訟費用。法院表示,原始金額應扣除4萬丹麥克朗。這是應當支付給哈寧的酬金和展示費,畢竟藝術博物館確實展出了哈寧提供的兩個空畫框。




哈寧對敗訴表達了震驚,但是他目前還不准備上訴。“我感到震驚。但是我對審判結果也有心理准備。現在我得和我的律師一起研究是否應該上訴。”根據判決書,他必須在14天內支付規定的款項。不過,他表示他沒有這筆錢。哈寧在庭審中還要求藝術博物館賠償55萬丹麥克朗,因為他認為媒體開始報道該作品後,博物館非法傳播了他作品的照片。然而這項賠償要求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對於判決結果,藝術博物館的總監拉瑟·安德森(Lasse Andersson)表示:“對於這項判決藝術博物館和哈寧都可以對此做出采取應對行動。我們將仔細研究判決。目前還有四周的上訴期限。只要案件仍然可以上訴,我們就不能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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