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中立而实事求是,唯服理据而杜绝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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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兴试图客观实事求是地力阻邓小平、胡耀邦等篡改历史式平反刘少奇案而被撤

2025-08-12 20:00:32
>>文章内容
不久前,偶然在禁闻网上,偶尔阅读到了这么一条几年前的旧闻中,有这么一段涉及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时任华国锋主席为首的中央高层,在讨论到关于刘少奇案件平反问题时,其原文的遣词造句时这么陈述如下的:

     ——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汪东兴的心彻底凉了。在政治局召开生活会的时候,汪东兴指着刚刚发下来的《关于刘少奇的复查报告》,发表他的看法:“我不同意这么匆匆忙忙地就给刘少奇同志平反。可以不再批判,不再讲他过去有什么问题,来个冷处理。现在这个材料把一切都推到江青等人身上,事情未必都如此。当初我就在中央项目组,有些揭发的核实明明就是我们一些很好的领导同志批准的嘛。事情都推到江青这些人身上去,容易产生种种的误会,反而对我们现在的政策不利。将来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呢?”

     —— “我!”随着一声大喝,邓小平站了起来,“汪东兴几乎每一次开会都要出来唱唱反调,已经充当了我们中心工作转移和平反冤假错案的绊脚石了。对任何问题都要说三道四,好像你汪东兴什么事情都知道似的。你正因为当时就在项目组,所以你必须对当时一些问题要负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不一定非是‘四人帮’定的他们才应负责,就是在他们错误影响下所做的坏事也应该由他们来负。这个道理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来就是这样的。当初你们批判所谓刘邓路线时,不也是把别人干的事情算到我们头上去了吗?这有什么奇怪的?还要你汪东兴如此着急地说明!”

     —— 邓小平刚说完,胡耀邦就开了腔:“大量的事实证明,汪东兴这两年来基本上还是停留在过去的‘左’的路线上踏步不前,经过了许多人的帮助甚至批评,仍然没有足够的认识。我觉得,他继续停留在副主席的位置上已经远远地不适应了。我建议在合适的时候是否调整一下他的职务。再说,这些日子来,揭发和反映汪东兴问题的材料和报告源源不断地到了中组部和中纪委。考虑到汪东兴在革命的关键时刻有过功劳,我希望他还是应该慎重地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最好自己采取一定的主动措施……”

     看完了这段疑似具有相当大可信度(因为,这几十年来客观历史现实的演变,也确实这么客观事实性地亲眼目睹着过来的嘛)的史载性陈述之后,再结合客观历史事实真想性地联想到客观史载上,“文革”民主政治运动时期的周恩来总理,本来就时任当年刘少奇专案小组组长的客观事实。那么,这就恰恰法理逻辑性、客观事实性地透视出了:后来的当年,胡耀邦、邓小平、陈云等人,所联手主导所谓“平反刘少奇冤假错案”的手法,显然,全都客观性涉嫌悖论法理政纲性质而疑似以弄虚作假、掩盖或篡改或歪曲客观历史真相的手法,再进而悖论司法规矩地以“死无对证,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做强权政治式所谓“平反翻案”了嘛!

     为何这么说呀?因为,毕竟,非凡当年刘案专案组组长周恩来早已去世,案件对象的刘少奇也已经分别去世了嘛!客观历史事实的真相里,还真与什么江青或“四人帮”那什么“迫害刘少奇”等,毫无必然客观事实性关联!那么,从法理客观中立性及其逻辑严谨性而言,就有如下这么几个客观性法理常识的问题,不得不被人们质疑了:

     1)假设当年的刘少奇,在大量的历史性人证物证俱全的佐证面前,仍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被“莫须有”罪式冤屈的话,那那么,他这么个经历过丰富的政治斗争历练的高级政治人物,有可能会主观上不做任何本能的反抗性申诉而告状毛泽东主席那里去,便轻易默认之吗?便轻易地甘愿被动性挨打、宰割吗?那可客观常识逻辑性,难以自圆其说而无法敷衍或狡辩得了的。更何况,刘少奇还是较有文笔理论能力高干人物。

那么,客观历史事实的真相中,当年被人身保护性隔离了的刘少奇,又是个什么样的本能性具体的反应呢?而无论周恩来也好,抑或毛泽东也好,在接到了刘少奇的申诉信之后,客观历史上,又有什么样的针对性反应呢?而他们各自众多的秘书们,肯定都该八九不离十地了解到或日记性有点客观性回忆可根据吧?因为,即便身份形同终极裁决性“大法官”身份的最高首脑毛泽东,在没有得到刘少奇面对客观历史事实性佐证后,任何本能客观性反应的情况之前,他毛泽东也断然不会随便或轻易采信周恩来对刘少奇所做出的政治鉴定,而草率性做他的最终裁决的。然而,胡邓陈们,却均没有做任何的法理客观逻辑性本该有的交代。这就是邓党乱邦集团在涉及平反刘少奇案的问题上,又一法理逻辑性站不住脚的疑点。

     2)假设刘少奇案中,最后被周恩来所斩钉截铁、无可争议性政治鉴定刘少奇为所谓“叛徒、内奸、工贼”的概念性定论,无法成立的话,那么,从法理逻辑性顺理成章式反向政治定义而言:周恩来本人就该被视为政法性知法犯法而触犯了人权法之诬告迫害罪,以及欺君之罪,而法理不容!就该依法依规地遭到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批判和痛斥。而并非犹如后来的胡邓陈们,所空口无凭、无中生有式谎言狡辩的那样,所谓“周总理也说过些违心的话”的说法那么简单,就可轻描淡写地敷衍了事般忽悠得了历史的!

     因为,当时汪东兴话中原汁原味的这句所谓“有些揭发的核实明明就是我们一些很好的领导同志批准的嘛”的口吻中所具体定语性所谓“我们一些很好的领导同志”。其具体所指,不正是当时刘少奇专案组以周恩来为首的整个专案组的人员了嘛!而逻辑性根本不可能再生搬硬套地另有所指到“四人帮”这些当年政治上该被视为“坏人”的人了嘛!

     那么,这也就客观性意味:要么,周恩来总理,确实客观事实上,从未所谓“说过些违心的话”。而是在党国政治的大是大非面前,法理忠诚而完全客观实事求是,立场坚定而大公无私,就事论事地对待和处置刘少奇历史性政治变节案;要么,就是,后来的胡耀邦、邓小平、陈云们,非但完全违反了法理政纲,且还完全背叛了自己当年所一再强调的那什么要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而以西方之对华政治法规双重标准来反向用于欺骗自己党内同仁或国内老百姓,而知法犯法或徇私枉法性包庇罪犯式推翻周恩来生前所政治鉴定性对刘案的定论!故而,从法理逻辑性标准而言,二者必居其一,而根本无法模棱两可。

     3)再就是:为什么唯独偏偏他刘少奇被鉴定为历史政治性“叛徒、内奸、工贼”?而却未见其他什么邓小平、彭真、杨尚昆抑或还有什么张少奇、李少奇、王少奇等之类的高层“走资派”们,被如此这般严重地定性呢?其根本性因果关系在哪里呢?因为,凡事必有其客观性根本因果嘛!不可能无缘无故地突发性冒出个空口无凭的什么“叛徒、内奸、工贼”之类字眼的“罪名”出来。

     如果上述三点都无法客观史载性、法理逻辑性解释得过去的话,那么,就客观法理性反过来意味着:胡邓陈对刘案的所谓“平凡冤假错案”,则难免客观性被视为:疑似公报私仇性质的、张冠李戴而谎言嫁祸式变相地刻意对王张江姚、以及对死去了的毛泽东,制造另版“莫须有”罪式历史性冤假冤案。非但完全背叛了毛主席生前所党章法典性明文规范那有关涉及党内政治斗争时“一个不抓,一个不杀(除非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人命案)”的条例,其践踏司法、黑暗政治的手法,比当年蒋统国民党之对付其敌对势力的产党,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当年的政治受挫后的刘少奇,客观事实上,并没有被上过手铐性被抓或入狱。而无非就是政治性被人身安全隔离罢了。仍旧享有其相应的老资历高干待遇。

     说到这里,再回头看当时那先有邓小平,再后有胡耀邦,分别对待汪东兴当时那本来就基于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而就事论事地据理力争时,其所有对汪的遣词造句口吻,就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看出:当年邓小平、胡耀邦、陈云们完全就是基于其政治性为了全盘否定毛主席时代那被其所谓“过去的‘左’的路线”、而来意在恢复刘少奇所代理蒋统国民党右派政治理论的路线以替代之而准备其紧接下来的政治氛围做铺垫的目的,而必须不折手段为刘少奇案平反翻案!哪怕不惜以背叛客观历史事实的真相而自废武功般毁誉作为执政党政治公信力的代价,也要为刘案平反。而不是,基于他们自己所一再口口声声地强调所谓“实事求是”的原则、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谓“依法治国”的前提下而为之。而是恰恰口是心非、出尔反尔式反其道而行之。

     然而,客观的历史政治却是:当年共产党,自其成立的那一天开始,其政治性质之本身,就是代表了中国政治“左派”的政治路线;并以此区别于当时代表中国政治“右派”性质的政治路线的蒋统国民党。却也并非意味着可歪曲毛共政治意在由原先传统性“左派”政治路线,而冒然地混淆敌我政治概念式转到“右派”政治去。故而,才有毛泽东生前明确法典性那样:即便中共必须严厉地反对并纠错“极左”或“形左实右”的政治路线,却也并非旨在政治性质上转“右”而变色变质地沦为与当时蒋统国民党的“右派”政治路线为伍,所以,必须“宁左勿右”!而并非后来邓小平完全就是政治蜕变、叛变性质而本末倒置着政治概念定义的所谓“......主要防左”的误导视听式说法。

     这就不妨客观性反过来透过现象看本质地透视出:为什么“文革”初期,在刘邓分别担任“文革”小组正负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而践踏“文革”政策,而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地以派驻工作组的手法,本末倒置地将当时民主政治斗争的矛头,由上转向基层老百姓,而挑逗群众斗群众,煽动暴恐式侵权批斗、抑或武斗打砸抢时,而迫使毛主席不得不被迫出手写出了那张著名的“炮打司令部——我的第一张大字报”的缘故了;这也正是为什么,后来践踏司法性质地庭审江青等人时,即便再如何生牵强附会地生搬硬套,也始终无法在司法层面而客观事实性、逻辑性地能找得出江青等人确实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法理硬道理性佐证,而唯有以强权政治下,假话谎言、篡改或伪造或歪曲历史地瞎编杜撰,而“莫须有”式诬陷冤判、迫害冤死之的同时,在另行做舆论上以“不争论”式强词夺理做误导视听了......

     那不就恰恰客观事实性地坐实了:邓党乱邦集团们后来之所谓江青或“四人帮”什么“疯狂迫害刘少奇”的说法,也就纯属子虚乌有性质的空口无凭而假话谎言、捏造历史的造谣污蔑了嘛!试问:此举还能算得上是那什么“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或真正意义的“共产党人”该有的政治言行吗?

     那么,如果就按照邓党乱邦们动辄把“文革”初期被民主民意给忽悠打倒或下台的那些“老革命”们,全给刻意地遣词造句成所谓“诬陷迫害”的逻辑能成立的话,那么,汪东兴那全权依法依规地行使其党内民主言论自由的人权,却反被胡耀邦当时以 撤职相威胁恐吓的客观事实在之举,是否也该算是受到了“诬陷迫害”了呢......
东田枫叶 | 点击: 0 | 评论: 1 | 分类: 上传 | 论坛: 温哥华不眠夜 | 论坛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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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东田枫叶
无题

2025-08-19 16:12:09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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