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上開車送孩子去游泳,走大路經過一個小路口的時候,發現一輛警車停在小路口,當我過了小路口,發現警車轉上大路,跟在我後面,又走了一小段路,警車打開警燈,我注意到了,覺得沒自己什麼事,就沒停。(這個俺不對,後來才知道只開警燈,不鳴笛也要停車讓道)。正好俺馬上就到社區中心了,就打燈換線拐進去了,警車也跟著拐了進來,這次我心裡犯嘀咕了:我的問題?什麼問題? 我停下車,要讓老婆孩子下去,准備去游泳。這時警車喇叭喊:every person stay in the car! 只好呆在車裡,警察過來,叫我搖下窗戶,要了駕照、保險,問我叫什麼名字,誰是車主,一一回答。車主是我老婆,警察就問:“為什麼她不開你開?”,我說:“我是她丈夫,我願意給她當司機”。警察又看了老婆的駕照,然後才說:“你經過的時候,我注意到你掛了N牌,但車裡有太多人,懷疑你非法。我打燈跟了你好久,你也沒有停車,你不對。不過看你是新移民,好多情況不知道怎麼處理,又是新手,第一次犯規,就算了。不過你如果讓我的其他同事看到,可能會開罰單的”,我連聲感謝說知道了,警察才走了。
安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