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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20 | 來源: 南風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3年10月,胡靖在一家手辦網店預定了一款手辦。等了幾個月,准備付尾款時,他卻被客服告知,手辦無法繼續產出。
他猜測,“設計師和廠商已經出事了。”後來,胡靖的猜想得到了證實。
4月9日,上海寶山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黃手辦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從手辦工廠老板到文員12名被告人被判犯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刑期從四年九個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不等。
案涉手辦包含多款,除孟某制作的一款引發爭議外,其他被告人及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孟某對制作、銷售涉案手辦及其數量無異議,但稱涉案手辦非屬淫穢物品。
這款具有爭議的手辦是一個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體都穿有可脫卸式內衣褲,背後有一對翅膀,胸部和關節部位做了色素沉澱,沒有特地制作乳頭,下體簡化成一條線。
存在爭議的手辦/受訪者供圖
該案主犯孟某的辯護人、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漫游告訴南風窗,12名被告人均放棄上訴。
5月6日,該判決經媒體報道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胡靖一眼認出,這款爭議手辦,出自自己此前預定的那款手辦的設計師之手,由游戲《Fate/Grand Order》中的角色游戲妖精騎士蘭斯洛特(簡稱“妖蘭”)衍生而來。
當愛好被認定為“淫穢物品”並涉嫌違法,手辦圈如聞警鍾。他們想知道,到底什麼樣的物品會被認定為淫穢物品?
01
“出事了”
“最近?”5月9日,南風窗記者聯系上手辦賣家鄭源浩時,他並不知道有人因制售“可脫衣”手辦被判刑。
他說自己“沒有太多關注這些消息”,也不知道這款妖蘭手辦,店鋪只是開著玩玩。
他的店鋪粉絲不多,銷售的產品多為幾十到百來元的低價手辦。店鋪經營半年多來,月銷量不足2000元,“這個月還沒400元的利潤”。
手辦行業准入門檻不高。半年前,他在電商平台找批發商合作,自行注冊了網店賣手辦賺利潤。他不認為自己“入行”了,也不怎麼關注手辦行業的動向。
但是,開始賣手辦後,有買家告訴他,“某些店鋪沒了,可能出事了”。他才知道,原來手辦圈經歷著劇烈震蕩。
這一行業長期處於標准與監管都缺位的狀態,但同時“野蠻生長”。根據中經指南發表的《2025-2029年中國手辦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研究報告》,2018年-2024年市場規模由4.35億增長到126億元。
2019年中國手辦市場規模已突破百億元/圖源:《2025-2029年中國手辦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研究報告》
然而,行業持續持續擴張的同時,也暴露出多重結構性矛盾。部分商家為吸引眼球、追求利益,將手辦設計與“軟色情”元素捆綁,涉嫌盜版的“三無”產品更是橫行。
2023年12月1日,央視《焦點訪談》曝光直播平台大量銷售“媽見打”手辦。部分手辦接近全裸,或可拆卸、脫衣。一些手辦雖標稱“適用年齡為少年(7-14歲)”,但到手實物造型低俗或全裸,經調查,很多手辦存在侵權風險。
央視《焦點訪談》曝光“媽見打”手辦/圖源:央視新聞
對此,手辦玩家陳航也都有察覺。他關注手辦玩具行業多年,並自行改造過幾款手辦。他見過不少電商會用“媽見打”這類詞匯作為營銷噱頭宣傳。“很多時候商家不是專業的,或者說只是一個銷售者,為了讓自己的商品能夠得到推廣或者搜索。”他說。
之後,多地公安機關集中對手辦行業開展調查。不少手辦工作室、工廠、銷售企業,因制售黃色手辦被關停,相關責任人也被刑事立案偵查。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網絡兒童淫穢色情案件84起,偵破制作傳播淫穢色情小說、漫畫、游戲、手辦專案17起,查獲淫穢游戲、漫畫、動漫1.7萬余部,查獲淫穢小說3.7萬余部,查獲淫穢手辦23萬余件。
《焦點訪談》曝光的生產工廠/圖源:央視新聞
上海寶山區人民法院宣判的這起案件也在同一時期案發。判決書顯示,2023年12月7日,民警在該案被告人許某、孟某的倉庫內分別查獲手辦3萬、3700余件,這些均被鑒定為淫穢物品。
電商平台是手辦產品流通的關鍵渠道。曾購買案涉妖蘭手辦的玩家小魷說,網購可脫衣手辦和網購其他商品的流程並無不同。
他記得,當時賣家圖裡的手辦著裝整齊,詳情頁標有“可脫”字樣,還提示會附贈用以粘貼內褲的藍丁膠。貨物到手後,手辦半裸放在包裝盒裡,可拆卸的內褲、項圈、替換透明衣物散落放置。
這意味著,若購買者為未成年人,也將收到半裸的手辦。
可脫衣手辦也確實流向了未成年人。上述案件判決書披露,兩名證人網購案涉手辦時均未滿18周歲。收到手辦後,二人發現手辦對胸部和下體生殖器有明顯刻畫。其中一人怕父母看到不好,特地用帶顏色的膠帶擋住了手辦的胸部和下體;另一人覺得手辦放學校寢室不好,在家裡擺放又怕父母看到被責備,一直把手辦放在房間床底下。
2024年9月,上海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犯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將12名被告人起訴至寶山區人民法院。今年4月9日,寶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2名被告人獲刑。
02
可拆卸流行
5月6日晚上11點,小魷刷到該判決消息。他感到很意外,在他看來,該妖蘭手辦雖“可脫”,但與一般觀賞性手辦無異,“擺在明面櫥櫃之類的地方,只要看到就會心情很好的感覺”。
手辦是典型的周邊產品,是影視、動漫、游戲角色的衍生模型。其多為手工制作,用於收藏或裝飾。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漫游是該款手辦的制作者孟某的辯護律師。他告訴南風窗,該爭議手辦便是根據一款日本進口游戲中的女性角色衍生而成,且該作品有重慶市版權局蓋章的版權登記證。
據《Fate/Grand Order》游戲玩家介紹,這款游戲上市多年,且游戲角色有特定造型。該手辦的形象設計,采用的是游戲內妖蘭的一款卡牌形象造型。
該妖蘭手辦參考游戲《Fate/Grand Order》內妖蘭的一款卡牌形象造型
“同人手辦都是還原原作模樣,很大程度上設計師會根據原畫來進行還原設計。”小魷表示。可以說,該形象是一個平面到立體的轉變。
不同之處在於,該手辦服飾可拆卸。
“老實說,它不設計成可脫我也一樣會買。”小魷給南風窗記者發來這款爭議手辦的圖片。
圖片裡,呈現跪姿的女性角色胸前覆蓋有白色衣物,一小片三角內褲對下體稍作遮擋,身體其他部位則暴露在外。這是該手辦穿戴後的“完整”形象。
手辦穿戴後的“完整”形象/受訪者供圖
在小魷家裡,該手辦以這一形象展示,擺放在透明的防塵罩裡。有朋友來家裡時,他會向對方介紹自己的手辦,並不感到羞恥。他覺得,這款手辦“只憑工藝就足以稱得上佳品,不需要噱頭和誘惑”。
和小魷一樣,另一位手辦玩家於途也認為該手辦在同等價位的國產手辦中屬於是“非常優秀的作品”。
事發前,於途並未關注爭議手辦的設計師。於途是該游戲的受眾,購買該手辦“僅僅只是因為喜歡這個游戲人物”。而這類“同人手辦”大多也面向游戲玩家銷售,並不只針對未成年人。
在於途眼裡,“手辦本身就是一件只能欣賞,沒有其他作用的物品”。“可拆卸”設計被這些成年玩家視為手辦的“加分項”,而非“必須項”。
小魷買的手辦及妖蘭的替換透明衣、項圈/受訪者供圖
可拆卸衣物的設計,在日本的成人向手辦中較早出現。多位手辦玩家表示,國產的可脫卸手辦在近幾年流行開來。
陳航介紹,國產的手辦最初只有一種固定形態。若想擁有角色不同造型的手辦,需購買多款不同款式或選擇價格高昂的替換件手辦。比如,將手辦原有的身體整個卸下,換成身著另一套造型或是赤裸的身體。
後來,替換件不再局限於大部件。“隨著工藝的提升,東西越做越薄,做出來的分件越來越精細,這種可以拆卸衣服的(手辦)也就應運而生了。”得益於此,近幾年,不少做工精細的國產手辦價格也變得親民。
可拆卸設計為手辦提供了新玩法。玩家可以通過更換手辦的衣物,或是更細致的部件,創造獨一無二的造型。市場上還出現了專門為不同體型、比例手辦設計的服裝。
手辦玩家們樂見這種設計。陳航說,一些玩家會專門購買未上色的白模、素模,自行進行人體塗裝或藝術塗裝。
陳航自己改造的手辦/受訪者供圖
他同樣會自行塗裝、改造手辦。在他看來,這類精細設計的手辦,也能成為學習和參考的資源。無論出自觀賞、上色還是改造的需求,他都希望花錢買來的手辦盡可能的精細和全面,讓人感覺物超所值。
03
關鍵問題:未成年人
“真正需要有一定限制的,應該是具有不良影響的‘恥物’。”手辦代理商林海說。
不止一位受訪者表示,可脫衣手辦也有不同的類型。
林海介紹,目前市場上的可脫衣手辦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帶正常衣物的產品,在日常展示時“看起來完全適合全年齡段”,“無論是表情、姿勢,還是衣裝都簡單健康”,而衣物配件能夠拆卸。
第二類則被稱為“恥物”,顧名思義是令人感到羞恥的產品,其從表情、動作到裝扮都較為露骨,不適合日常展示,通常僅作收藏之用。案涉爭議手辦被林海視為前者。
林海認為,可脫衣手辦屬於成人向產品,“無論是上面的哪種品類,都不應該是未成年人購買的對象。”
其實,不少賣家並不想將自己的產品賣給未成年人。他們知道這類手辦流向未成年人的風險。
賣家會將產品的適用對象設置為少年/圖源:央視新聞
也是在2023年底後,不少商家開始對產品購買年齡“設限”,在商品表述或客服交流中增加“未成年人禁止購買”的提醒。產品相關的宣傳圖和視頻也變得更加謹慎,避免使用可能引發爭議的標簽。
林海在商品主頁、詳情頁增加了提示。在手辦玩家群裡,他也時常發送未成年人禁止購買的提醒。
林海銷售的是以PU樹脂為主要材料的GK手辦。相較於市面上常見的PVC手辦,這類手辦售價更高,其店內手辦單價多為1000元以上。這對購買者提出了一定門檻。
陳航的手辦玩具/受訪者供圖
店鋪內產品多進行預售。買家繳納產品定金後,他會聯系買家核實信息,例如收貨地址,手機號,年齡之類,等到工廠完工才會補款發貨。
問題在於,賣家通常無法精准判斷購買者的年齡。他說,若要求對方提供身份信息,容易引發竊取隱私等質疑。於是,他往往只能直接詢問,只要對方回答已成年,便不再深究。
也有賣家“憑感覺”進行提示。另一手辦賣家鄭源浩說,自己店裡的手辦不賣給未成年人。一旦察覺對方是未成年人,他就會告訴對方,“年滿18周歲才可以(買)”。
他憑借“聊天的感覺”推測買家年齡。“比如總是問‘可不可脫’,問‘真不真實’,總之一切很感興趣的樣子,不像是一個成年人那樣穩重。”他認為,與成年人不同,“未成年人更多是問問,看看,然後不買。”
可脫衣手辦和常規手辦一樣,通常納入玩具、手辦類目,而非屬“成人用品”。誰都無法保證,這些產品沒有流向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禁止購買”提示,是賣家們的“自保”方式,也是對購買者的提示及“勸阻”。而手辦行業缺乏監管和標准,准入門檻低,玩家和賣家都清楚,“不排除某些商家為了利益而出售給未成年人”。
04
潛在風險
該案件判決後,很多商家主動下架了“可脫衣”手辦,包括林海。
他表示,市場上GK類手辦店鋪大多都上架過可脫衣手辦,此前,他店內上架的可脫手辦“占50%及以上”。
“因為現在無法出售可脫衣類的手辦,近些時間的業績下滑相當嚴重,已經不足以前正常時期的1/4了。”林海說。
判決書顯示,寶山區人民法院認定案涉手辦為淫穢物品,依據之一是公安機關的鑒定結論以及兩名證人對於案涉手辦的處置方式——“兩名證人購買案涉手辦後亦認為有色情內容而羞於展示,故其誨淫性不言而喻。”
所以,玩家們將矛頭指向“可脫衣”。“不脫衣的就暫時不會有太多的顧慮了。”林海說。
事發後,部分廠商和工作室停止設計、生產可脫衣手辦及具有人體細節的手辦。一些手辦因此成“稀有款”。短時間內,黃牛購入大批可脫衣手辦並高價倒賣,原本100元左右的商品,漲價至四五百元,甚至更高。在二手平台,案涉妖蘭手辦,有的競拍到665元,有人稱860元售出了一個。
二手平台拍賣的這款妖蘭手辦起拍價200元,開拍時間5月12日,截至5月16日拍賣價格665元/社交媒體截圖
也有許多產品定金已收,制作進行到一半。為應對限制,部分廠家決定對後續產品進行“改造”,如磨平隱私部位,將服飾與人物主體“粘死”等。
“但是大多玩家之前購買的時候就是看玩法多,可脫衣才來的,現在許多玩家要求退款,導致產品很難賣出。”林海說。
也有賣家仍在售賣造型尺度大且“可脫”的手辦。
正如鄭源浩,其售賣的手辦與林海不同,價格更低,也明顯更“露骨”。一些手辦以全裸、涉嫌“擦邊”的造型出現,圖片詳情僅用馬賽克或黑色膠帶對敏感部位進行遮擋。店內同時也有市面上常見的,衣著常規的手辦。
當南風窗記者問鄭源浩,是否認為自己在賣黃色物品時,他進行了否認。“我不是專門賣這些,算不得。”他強調,“我是正經經營。”
事實上,什麼樣的手辦會被認為淫穢物品,市場並未有明確標准。不同的手辦玩家各執一詞。
按照網絡平台對於這類手辦的圖片發布要求,只要有完整遮擋即可發布。這給了一些手辦商販“擦邊”的可乘之機。
部分商家會用文字語音,搭配性感手辦畫面進行“擦邊”宣傳,以吸引更多流量。而為盈利而進行“擦邊”宣傳、銷售的玩家不在少數。
《焦點訪談》報道中的手辦/圖源:央視新聞
行業標准和行政監管的缺失,也導致部分商家不確定自己的產品是否“違規”。不少人因此感到悲觀。
林海身邊有不少二十來歲的年輕代理,因為熱愛動漫進入這行。該案件判決後,部分人有了離職的打算。
“大家都覺得實在沒辦法就只能轉型,或許轉到成人用品,也或許直接關店,因為如果單賣全年齡手辦是完全沒辦法正常支撐公司的開支的。”林海說。
他已經辦好了成人用品的相關資質。要是之後市場依舊不濟,就准備轉行。但“手辦目前來說是無法作為成人用品的,(若轉行)後期產品選擇會選擇後偏動漫二次元的成人用品。”他說。
陳航感受著行業的變動。“感覺像回到最初一樣。一個手辦就一個造型,沒有任何替換的空間,也沒有選擇造型的空間。”他說。
05
需要一條清晰的紅線
陳漫游告訴南風窗,此前,手辦行業長期處於監管真空狀態,是一個野蠻生長的行業。“該案是央視焦點訪談報道後,上海寶山區公安機關在全國范圍內偵辦的涉黃手辦第一案。”
關注焦點集中於根據日本進口游戲角色設計、持有重慶版權局登記證書的手辦,被認定為淫穢物品的司法認定邏輯。
判決書顯示,案涉手辦並非作為藝術品展示交流,而是作為商品通過網絡銷售平台對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其由游戲角色衍生而來,對青少年的迷惑性更強、傷害更大;至於案涉手辦是否獲得著作權登記及購買者的評論好壞,不影響其淫穢物品的認定。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教授阮齊林認為,該案件的判決結果,需關注判決理由和專門機構或部門的鑒定意見書。
現行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將淫穢物品界定為“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而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以及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中淫穢物品的定義
這意味著淫穢物品需具備“具體描繪性行為、露骨宣揚色情”的特征。阮齊林進一步解釋稱,此類物品往往會使普通人感到反感、厭惡,或產生不良引導。
此前,我國對於手辦是否為淫穢物品沒有明確界定。對於手辦等物品是否屬於淫穢物品,他主張應分層考慮處理。
在阮齊林看來,性感、裸露人偶手辦不等同於刑法意義的淫穢物品。“我們要注意,不能用某個人或某一類人的性觀念強加於人,或取代其他人的性觀念。”
《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犯罪的“四性”審查要點》一文提到,淫穢性是一個價值判斷問題,傳統上對淫穢性的判斷主要是以社會一般人的視角,以普通人對性的羞恥心、良好的性道義觀念為判斷標准,但是此種建立在主觀價值上的標准,在實際審查中會將裁判者的個人價值觀注入到法律判斷中。
刑法對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的有關規定
“一個物品是否色情、淫穢,與個人觀點有關。”阮齊林同樣表示,通常人們對於“露骨”內容看法一致,“擦邊”則可能會有分歧。
“擦邊的與露骨的應區別對待,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制止、處罰就可以了,不必給予刑事處罰。即使追究刑事責任,應當盡量縮小打擊面,不應當機械使用早年的辦理淫穢物品案的司法解釋的定罪量刑標准。”他說。阮齊林認為,對於帶有一定性感或性意味但未達到露骨淫穢程度的物品,應更多從行政管理角度進行監管,如要求規范銷售渠道、避免未成年人接觸等,而非直接動用刑法懲處。
“從法秩序的統一性看,一個國家的法應該是統一的。”他認為,版權登記等部門對手辦等物品的合法認可,與司法機關將其認定為淫穢物品的判決,可能會給從業者帶來困惑,使其不知如何行事。
法律一般只在行為明顯越線時介入。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王志遠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介紹,當新興業態中特定行為已實質侵害刑法保護的法益時,刑法的介入具有正當性,無須以行業監管體系完善為前提。此時刑法作為保障法介入,恰恰是對行政監管盲區的必要補充,而非越位。
歸根結底,對手辦圈需要劃出一條清晰的法律紅線。陳漫游律師表示,孟某覺得手辦生產銷售行業作為一個近年來大力發展的新興產業,他此前並不知道此行為會被打擊。
阮齊林主張,對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建立科學合理的分級制度,區分適合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內容。“帶有一點性的合法物品,和露骨、宣揚色情的物品,需要有一個區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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