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去世,朱令案:不能公開的內參
題記
朱令令於公元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去世,生於斯,長於斯,歿於斯。
她的死,讓我們想起了臧克家的千古名篇《有的人》:
有的人死了, 她還活著;有的人活著, 她已經死了。
而那個女人,她還在澳大利亞,但是她已經死了,沒錯,她還在呼吸,也許還在工作,但是她的靈魂早已失去了光澤。
事情還沒有完全收束,也許是妥協的掙扎,也許是不願屈服的反抗,也許是再三思量的沉默。
朱令案看似結束了,但人之本性的淘金汰砂的過程卻剛剛開始。在威權和瘋愚之勢裹挾下,有的人選擇遺忘,有的人選擇銘記,而朱令案本身,也成為了一本不能公開的“內參”。
內參
所謂內參,是內部參閱的簡稱。它與普通的新聞有所不同,就是這些新聞是一種不公開發布的報道,屬於新聞的一種特殊形式。
其實,內參並不是現在才有的,中國在明朝時期,就有了專供藩王觀看的內參,名字叫《御制紀非錄》,它的主筆級別很高:明太祖朱元璋。
望文生義,所謂的“紀非”,自然記錄的都是不法之舉,不良之行。
那麼記錄的都是誰的不良行為呢?記錄的都是朱元璋子侄們的惡行。

朱元璋要飯出身,自然知道底層老百姓生活的艱難,在他當皇帝之後,對老百姓的態度明顯有別於其他封建統治者。但是對於在朝廷裡供職的官員,要求十分苛刻:只要貪污達到60兩銀子,官員就會被殺頭。
其中朱元璋還發明了一種“剝皮萱草”的酷刑,即將被判死刑的官員皮給剝下來,將皮囊填充上稻草,擺到顯眼的地方以警示後人。
對於犯罪的官員是如此這般,可要是朱家宗親犯了罪呢?也按這個標准來處罰嗎?
執行“雙重標准”的朱元璋自然是舍不得這樣殘忍地處罰自己人了。
但朝廷也有朝廷的法度,如果朱家子弟太不像話,過分的寬宥也不利於自己的江山統治,所以,要給他們平常做好“警示教育”,使他們心中警鍾長鳴,不要做哪些違法的事情。
於是朱元璋就編纂了一本書,專門列舉了許多朱氏宗親的一些惡行。當然,這些事情是不能讓朝廷大臣們知道的,否則豈不是自曝家丑了?所以劃定的參閱者級別很高:各地的藩王。
這就是內參的作用,所謂“朝暮熟讀,以革前非,早回天意,庶幾可免”。
案情為什麼不能公開
對於有爭議的案件,權力機構只要保持在事實和邏輯的框架下,居高臨下也好,矯枉過正也罷,都是一個正常社會所能容忍的范疇,換句話說,面對如海嘯般的輿論撻伐,你把案情公開不就完了嗎?這不正是一種基於邏輯自洽的解決方案嗎?
可惜的是,在普遍雙重標准、邏輯不自洽的環境中,你尋求狹義的自洽和不雙標,恰恰是更深層次的不自洽和雙標,陷入了他們制造的邏輯陷阱和文明泥潭。
所以,朱令案不能公開案情,因為不公開,其實就是一種公開。
朱令案讓筆者想起了另外一個案子,一件虛擬的案子,那就是日本刑偵探案劇集《古畑任三郎》,也作《紳士刑警》中的第一個案子:《死者的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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