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起 20%青年與父母共同擁房產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統計局的一份新報告顯示,越來越多 20 多歲和 30 歲出頭的年輕房主通過與父母進行合買進入房地產市場。

加拿大統計局的一份報告顯示,越來越多的BC省父母正在利用“共同所有權”(co-ownership)來幫助他們的孩子購買房屋,該報告研究了擁有房屋的父母如何在最熱門的房地產市場中為孩子提供幫助。
周三發布的報告發現,1990 年代出生的BC省人所擁有的住宅物業中,約 20%(即五分之一)是與其父母共同擁有的。
“這對家庭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房地產律師理查德·貝爾(Richard Bell)說,他求助於共同所有權來幫助他的孩子留在溫哥華。他發現,過去幾年,人們對共同所有權協議的興趣“明顯增長”,尤其是在 35 至 45 歲年齡段有孩子的嬰兒潮一代中,他們自己也開始生孩子。
加拿大統計局報告根據 2021 年的人口普查數據發現,加拿大各地的共同所有權率很高,17% 的住宅房產由 90 年代出生的人與父母共同擁有。最高的比率與房價最高的地區相對應,包括溫哥華、維多利亞和阿伯茨福德-米遜,以及安大略省的幾個城市。

貝爾幾年前重新改建了他在溫哥華的房屋,將主要住宅分為兩個單元,然後增加了後巷屋。他的兩個孩子買了“部分土地”,這意味著他們擁有所有權,這樣他們就可以留在溫哥華。

“這是他們能夠負擔得起住在後院有草地的單戶住宅區的唯一方式,”他說。
Main 街附近這處房產中最年輕的住戶是貝爾四歲的孫女,而最大的住戶是他 96 歲的母親,與他和他的妻子住在一起。
貝爾表示,情況“很好”,但他補充說,對於家庭來說,簽訂一份共同所有權協議很重要,該協議涉及從公用事業和稅單到共享財產的分工等各個方面。 “我們認識到,能夠做到這一點非常非常幸運。”

房地產經紀人兼協作住房所有權協會 (CoHo) 聯合創始人諾姆·多爾金 (Noam Dolgin) 表示,共同所有權可能會帶來挑戰,但通常“好處往往大於挑戰”。
共同所有權協議應包括一份財務計劃和一份法律協議,其中列出了如果有人想要出售的退出策略,以及如果有人無法支付其抵押貸款份額的拖欠計劃。
“有時人們認為他們不需要達成協議,因為每個人都是家人,”多爾金說。 “事實恰恰相反。如果(財務)關系破裂,你也不希望個人關系也隨之惡化。”
他表示,CoHo 計劃有助於將人們與房地產經紀人、律師和其他共同所有權專家聯系起來。人們往往出於兩個主要原因而聯系,包括那些計劃在該房產上進行某種同居的人,或者出於投資原因。
多爾金說,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們可能希望利用“爸爸媽媽的銀行”。在某些情況下,父母無法給孩子現金作為首付,但他們可能可以一起投資房產。在其他情況下,“它可以在不改變孩子遺產狀況的情況下幫助孩子。”擔心自己可能需要償還退休金的父母有辦法在未來取出這筆錢,同時幫助他們的孩子現在進入房地產市場。
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也反映了人們選擇共同所有權的一些原因。在大約 84% 的情況下,共同擁有的財產是孩子的唯一財產。對於父母來說情況並非如此,他們更有可能擁有另一處房產並住在那裡。該報告將這些情況歸類為“共同簽署抵押貸款的情況”,即父母幫助孩子通過共同所有權購買第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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