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看幼兒溺斃 高院宣布BC女子無罪
(加西網綜合)兩年前,BC省一名女子由於所照看的一名幼兒溺斃被定罪,但該罪名之後被撤銷。加拿大最高法院最新宣布其無罪釋放。

加拿大最高法院最新表示,對於照看幼兒溺斃的這名BC省,無罪釋放是合適的結果。
2011年,塔米·布維特(Tammy Bouvette)在BC省克蘭布魯克(距卡爾加裡西南約390公裡)照顧一名19個月大的女嬰安娜·蒂普爾(Iyanna Teeple),這名幼兒被發現在浴缸裡昏迷,呼吸停止。孩子被空運到卡爾加裡一家醫院,但後來不治身亡。
塔米·布維特被控二級謀殺,但她承認了一項較輕的罪名,即過失致使一名她於2011年在BC省克蘭布魯克(Cranbrook)照看的19個月大女嬰在浴缸中溺亡。
但審查發現,布維特的憲章權利可能受到侵犯,最終導致定罪被撤銷。
2023年4月,BC省上訴法院裁定,控方未能向布維特的律師披露多項關鍵證據,剝奪了她就如何辯護做出明智決定的機會。
上訴法院稱最初的定罪是“司法不公的產物”,因為證據和情況表明,如果當初控方完全披露了事實,布維特很可能不會承認刑事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
上訴法院下令中止司法訴訟程序,這意味著案件將在未確定有罪或無罪的情況下永久中止審理。

布維特隨後請求最高法院宣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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