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手機的孩子 就得用這些法治他
在別人的休息時間,盡量不打擾對方。這個,我們很多大人也應該學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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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手機不能帶去學校。和你那些手機短信裡的朋友好好當面交談吧。這是一種基本的生活技能。學校早放,郊游和課外活動的情況,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解讀:不能讓手機影響學習。另外,語言比文字更容易交流,溝通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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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如果它落入馬桶,摔破在地上,或消失在稀薄的空氣中,你將負責更換或修理。請通過修剪草坪,幫人看娃,私存一些生日收到的錢來解決維修費用。手機總會有要修理的一天,你應該有所准備。
解讀:這涉及到財產權、責任意識、勞動獲取報酬的問題。
我們從小就知道損壞公物要賠償,其實,損壞家裡的東西也要賠償。孩子造成了財務損失,要通過自己勞動掙錢補償。
比如裡根總統小時候由於違規燃放炮竹被警察罰款,就是父母借給了他罰金,11歲的他打了半年工才還清了父親的錢。
這跟我們“兒子犯錯老子承擔,懲罰兒子老子掏錢”相比,顯然更有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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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不要使用手機來欺騙或愚弄別人。不涉及傷害他人交談。不熟悉的人可以先做朋友,不要輕易的掏心掏肺。
解讀:做人要誠實善良。8
第八條:如果你不願意當面說的話,同樣不要通過短消息、電子郵件或者打電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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