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未解決網貸逾期...
“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24歲的債務人李森這樣形容他找“咨詢公司”進行“反催收”的經歷。
兩年前,畢業後“北漂”的李森因收入微薄,生活困窘,便“求助”於各類網貸平台,最終陷入以貸養貸的惡性循環。2023年,李森的網貸總額超過20萬元。為了解決沉重的債務壓力,那些聲稱可以進行債務優化的“咨詢公司”進入其視線。李森支付了7800元咨詢費,“結果‘咨詢公司’原先的承諾一項都沒實現,最後還失聯了”。
李森的遭遇並非個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美團安全管理部於2023年聯合制作發布的《“反催收”黑灰產業現狀危機及其治理研究報告》指出,國內“反催收”黑灰產業已從20世紀90年代的萌芽個體階段發展成當前由非債務主體第三方主導的、有組織產業化階段。《法治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債務人“急病亂投醫”,輕信“反催收”機構,不僅債務問題沒解決,還又被騙了一筆錢。
受訪專家認為,該現象不僅損害了從業機構及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市場經營秩序,需要進一步明確“代理投訴”“反催收”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標准,提高違法成本;金融機構和借貸平台應強化合規經營意識,暢通消費者投訴、征信異議等渠道;債務人須主動識別並拒絕“反催收”、代理投訴等非法組織和行為,妥善保護個人信息,避免遭受更大的經濟損失。
反催收廣告滿天飛
減債免息明碼標價
在社交平台一些關於“貸款”“逾期”的話題下,“反催收”廣告比比皆是,其宣稱“協商還貸”“不影響征信”“降低月供”。評論區有不少自稱大額負債已經還貸的“過來人”稱“短短幾天就處理妥當,沒有被騙”。
記者加入了一個“負債姐妹上岸”的群聊,群公告顯示“債務優化”團隊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並承諾對於逾期或者快逾期的貸款人提供免費咨詢。進群不到3分鍾,便有5個自稱是處理債務的法務人員向記者發來消息,詢問記者的欠貸經歷後,紛紛介紹起所謂的貸款優化經驗:
有人兜售銀行產品——“針對名下有房有車或上班有社保公積金的客群可以授信一筆備用金(如貸10萬元每個月只用還210元),單筆最高可貸50萬元!最快2小時放款”;
有人推薦處理債務的法務公司——“需要推薦一家不要定金不要寄手機卡先處理後付款的機構給你嗎”。
在他們推薦下,記者聯系了兩家法律咨詢公司,他們均自稱是專業團隊,“話術”如出一轍:首先詢問是信用卡債務還是網貸債務,然後承諾信用卡可以協商停息分期,網貸可以協商延期緩催,還款期間不需要支付利息。
在獲得記者提交的有關放貸平台和欠款金額內容的債務清單後,上述咨詢公司給出的方案是:幫助欠貸人進行延時緩催,3年內將貸款還清即可,並保證貸款平台不會聯系債務人的家人;咨詢公司會與貸款平台協商降低對債務人的催收頻次,會有部分回訪電話確定債務人不失聯,需要債務人有能力償還時一次性結清還本。
當記者再次詢問催收電話的處理方式時,對方稱“你將電話設置呼叫轉移,轉接後由咨詢公司接聽”。
對於費用,上述咨詢公司介紹,咨詢和業務費用按照債務金額的4%進行收取。債務人前期支付合同金及材料費200余元,每辦好一個欠債平台的催收服務,債務人支付咨詢公司一筆費用。
另外幾家自稱幫助負債人“上岸”的機構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其開展的“反催收”業務主要是為客戶提供起訴書、舉報書模板,在不同平台對銀行進行舉報,讓客戶獲得與銀行對話的“主動權”,最終通過協商達成停息砍息、延長分期等新的還款方案。
“我們有上百個投訴模板,包括做小本生意倒閉的,或父母生病影響你工作的。你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挑選。”一家機構的“維權專員”說,和銀行協商分兩種,如果短期內客戶能拿出錢來還款,則可以和銀行商議延後還款時間,一次性還清,金額一般比本金多一點點,基本上大額度減免了逾期利息;另一種是免息分期,又稱停息掛賬,是把欠款(本金和利息)重新制定分期還款的方案,但是分期過程中不再收取分期費和利息等其他費用。
“如果真的沒有錢還,我們還可以提供‘通訊錄防爆’服務。”多家“反催收”機構提到,即利用軟件技術把金融平台的號碼進行標記攔截。機構利用新注冊電話、網絡電話、虛擬小號等IP將催收號碼標記詐騙300次以上,達到電話運營商自動屏蔽的標准。
不錯的新聞,我要點贊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兩年前,畢業後“北漂”的李森因收入微薄,生活困窘,便“求助”於各類網貸平台,最終陷入以貸養貸的惡性循環。2023年,李森的網貸總額超過20萬元。為了解決沉重的債務壓力,那些聲稱可以進行債務優化的“咨詢公司”進入其視線。李森支付了7800元咨詢費,“結果‘咨詢公司’原先的承諾一項都沒實現,最後還失聯了”。
李森的遭遇並非個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美團安全管理部於2023年聯合制作發布的《“反催收”黑灰產業現狀危機及其治理研究報告》指出,國內“反催收”黑灰產業已從20世紀90年代的萌芽個體階段發展成當前由非債務主體第三方主導的、有組織產業化階段。《法治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債務人“急病亂投醫”,輕信“反催收”機構,不僅債務問題沒解決,還又被騙了一筆錢。
受訪專家認為,該現象不僅損害了從業機構及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市場經營秩序,需要進一步明確“代理投訴”“反催收”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標准,提高違法成本;金融機構和借貸平台應強化合規經營意識,暢通消費者投訴、征信異議等渠道;債務人須主動識別並拒絕“反催收”、代理投訴等非法組織和行為,妥善保護個人信息,避免遭受更大的經濟損失。
反催收廣告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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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平台一些關於“貸款”“逾期”的話題下,“反催收”廣告比比皆是,其宣稱“協商還貸”“不影響征信”“降低月供”。評論區有不少自稱大額負債已經還貸的“過來人”稱“短短幾天就處理妥當,沒有被騙”。
記者加入了一個“負債姐妹上岸”的群聊,群公告顯示“債務優化”團隊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並承諾對於逾期或者快逾期的貸款人提供免費咨詢。進群不到3分鍾,便有5個自稱是處理債務的法務人員向記者發來消息,詢問記者的欠貸經歷後,紛紛介紹起所謂的貸款優化經驗:
有人兜售銀行產品——“針對名下有房有車或上班有社保公積金的客群可以授信一筆備用金(如貸10萬元每個月只用還210元),單筆最高可貸50萬元!最快2小時放款”;
有人推薦處理債務的法務公司——“需要推薦一家不要定金不要寄手機卡先處理後付款的機構給你嗎”。
在他們推薦下,記者聯系了兩家法律咨詢公司,他們均自稱是專業團隊,“話術”如出一轍:首先詢問是信用卡債務還是網貸債務,然後承諾信用卡可以協商停息分期,網貸可以協商延期緩催,還款期間不需要支付利息。
在獲得記者提交的有關放貸平台和欠款金額內容的債務清單後,上述咨詢公司給出的方案是:幫助欠貸人進行延時緩催,3年內將貸款還清即可,並保證貸款平台不會聯系債務人的家人;咨詢公司會與貸款平台協商降低對債務人的催收頻次,會有部分回訪電話確定債務人不失聯,需要債務人有能力償還時一次性結清還本。
當記者再次詢問催收電話的處理方式時,對方稱“你將電話設置呼叫轉移,轉接後由咨詢公司接聽”。
對於費用,上述咨詢公司介紹,咨詢和業務費用按照債務金額的4%進行收取。債務人前期支付合同金及材料費200余元,每辦好一個欠債平台的催收服務,債務人支付咨詢公司一筆費用。
另外幾家自稱幫助負債人“上岸”的機構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其開展的“反催收”業務主要是為客戶提供起訴書、舉報書模板,在不同平台對銀行進行舉報,讓客戶獲得與銀行對話的“主動權”,最終通過協商達成停息砍息、延長分期等新的還款方案。
“我們有上百個投訴模板,包括做小本生意倒閉的,或父母生病影響你工作的。你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挑選。”一家機構的“維權專員”說,和銀行協商分兩種,如果短期內客戶能拿出錢來還款,則可以和銀行商議延後還款時間,一次性還清,金額一般比本金多一點點,基本上大額度減免了逾期利息;另一種是免息分期,又稱停息掛賬,是把欠款(本金和利息)重新制定分期還款的方案,但是分期過程中不再收取分期費和利息等其他費用。
“如果真的沒有錢還,我們還可以提供‘通訊錄防爆’服務。”多家“反催收”機構提到,即利用軟件技術把金融平台的號碼進行標記攔截。機構利用新注冊電話、網絡電話、虛擬小號等IP將催收號碼標記詐騙300次以上,達到電話運營商自動屏蔽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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