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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水》結局:趙明達入獄,李東傑升職,馮大凱還有保護傘 | 溫哥華財稅中心


《大河之水》結局:趙明達入獄,李東傑升職,馮大凱還有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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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水》是我看過的第一部以稅務稽查為主題的電視劇。

您別說,看劇還是挺漲知識的。

比如,知道了發票的重要性,這個國家收稅的重要憑證,以後可不能因為三瓜兩棗的便宜就不要發票了。


通過主角團一次又一次稽查,也大概懂得了稅務稽查的流程,原來,偷稅漏稅騙稅的人那麼多,此時,不禁想起娛樂圈被封殺的某某某。



稅務稽查是形式,底子裡還是人性的博弈、廝殺。

鄭昊、梁錦秋、趙明達,三個學生時代的摯友,曾經見證過對方最意氣風發的樣子,人到中年,也感受到了生活的重壓。

如果不是梁仲偉犯罪,鄭天酬奉命羈押,鄭昊和梁錦秋,早就應該終成眷屬。



對比之下,三劍客的趙明達可謂順風順水,事業、婚姻一路坦途,妻子賢惠,女兒可愛,事業正當時,堪稱人生贏家。

趙明達的生活,以婉兒的病為分界線,開啟了兩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這之前,他是大名鼎鼎的經濟學教授,學生們對他推崇備至,各企業的老板也常常是他講座的座上賓。



婉兒生病,每月70萬一針的藥劑,徹底壓垮了這個家。

哪怕身邊的親戚朋友再慷慨解囊,鄭天酬拿出了自己的養老錢,梁錦秋幾乎掏空積蓄,趙明達賣房賣股票,最後也只是杯水車薪。

你湊夠了這個月的70萬,可是下個月,還有下下個月呢?

這個病在醫學史上是絕症,只能控制,不能根治,也就意味著想要婉兒活,必須花錢買命。





不得已,趙明達為了女兒,為了掙錢,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如果婉兒沒有生病,他大可以繼續做那個風光霽月的趙教授。

可天不遂人願,為了給孩子博一個生的機會,他把自己送下了地獄。

他一點一點加入馮大凱的團伙,開始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幫他搞錢,很快收到了三千萬的退稅。

可是馮大凱不是正人君子,之前答應的1400萬他拖著不給,他要用這個錢吊著趙明達繼續為自己賣命。



你不仁,休怪我不義。

馮大凱以為自己勝券在握,殊不知早已經是秋後的螞蚱——蹦跶不了多久了。

趙明達聯合趙靜怡,另外開了一家公司——柏富達,用同樣的方式騙取退稅,最終拿到了1400萬,讓婉兒得到了最好的治療。



至於馮大凱,早就在趙明達的設計中一步步逼近死亡。

企軻被查,趙靜怡被抓,她順勢供出了馮大凱,很快,馮大凱就被警察傳喚。

正當他以為警察局沒有證據,24小時就要放人的時候,詹嗣出現了,她拿出了展翼留給自己的證據。

那些年,展翼幫馮大凱殺的人、辦的事兒,他樁樁件件都留好證據,原本想做自己的保命符,只可惜死得突然,還好這份證據把馮大凱送進了監獄。





馮大凱作為幕後大老板,為非作歹的事兒沒少幹。

光是偷稅漏稅就數目嚇人,更別提還有教唆殺人、黑吃黑種種罪證。

有趣的是,馮大凱被抓,詹嗣自首,哪怕陸旺水跑路被抓,證據確鑿,他也抵死不認。

或許,他還心存妄想,指望著背後的靠山會救他出來。



可直到警察提到柏富達,馮大凱忽然想到此前種種,他終於意識到自己被趙明達騙了。

當初,他利用趙明達的學識地位給自己背書,好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偉光正的企業家。

後來,他又趁著婉兒重病給趙明達下套,先是用虛假廣告害得他失去了學校的工作,再一步一步拉他入伙,用他的專業知識從中謀利。

馮大凱以為,自己拿住了趙明達的七寸,卻不知自己早已經成了砧板上的魚肉。



同樣是幹壞事,但趙明達比馮大凱更得人心。

詹嗣作為馮大凱的私生女,當初母親為了馮大凱而死,自己成為了他手裡的棋子,在暗無天日的日子裡好不容易和展翼相愛,卻還是失去了他。

而殺死展翼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父親。

對比之下,趙明達簡直就是神仙父親,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女兒。



正因為趙明達對女兒的疼愛,才讓詹嗣、趙靜怡都倒戈投向他。


對比馮大凱的冷酷無情,趙明達最起碼還保有人性,也更值得信任。

國產劇總是比現實美好,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拿著大筆錢財逃到國外,而劇裡卻總是在臨門一腳的關鍵時候被找到。

抓捕趙明達的,正是他的好兄弟鄭昊。





明明使了障眼法,讓機場布控的警察撲了個空。

可鄭昊太了解他了,他知道他會走哪條路,會在哪個時候走,剛好抓個正著。

趙明達還是心存希望的,他問鄭昊“讓我走嗎?”

似乎,只要鄭昊網開一面,他就能去瑞士跟家人團聚。

遺憾的是,國產劇奉行的是惡有惡報那一套,從你犯罪開始,你的結局就只有一個。



有一個細節,是鄭昊隱隱猜到趙明達和馮大凱的關系,他不願意面對。

梁錦秋勸慰他,做自己想做的事,從法理上講,趙明達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但從情理上講,他們依舊是好朋友。

正因為是好朋友,鄭昊才會懂他的苦衷,才會把曉星給婉兒的畫寄給他。



最後的審判結果,馮大凱數罪並罰,被處以死刑。

趙明達則是被判了12年,值得一提的是,馮大凱的審判裡有“沒收違法所得”這一項,趙明達的審判裡卻沒有提到那1400萬的贓款。


這是不是意味著,這個錢追不回來,也就不追了?



而且,字幕還給了一個暗示,一年後,婉兒和母親回到了中國,某些重病納入醫保。

這等同於,婉兒在瑞士得到了最新的治療,康復了,而她這類特殊病也納入了醫保范疇,再也不會有類似趙明達這樣的悲劇產生。

說實話,誰都可以怪趙明達,但唯獨婉兒不會怪他,沒有他那1400萬,婉兒說不定早就死了。

這等同於,趙明達用自己的前途和12年的刑期,換了女兒的命。

這對萬念俱灰的他來說,未嘗不是一個合算的買賣。





把馮大凱的犯罪集團連根拔起,陳大軍被害案告破,鄭昊也終於和梁錦秋再續前緣。

兩個人當初戀愛十幾年,早就把對方刻進生命裡,如果其中有誰先成家也就算了,另一個人也就死心了。

偏偏,兩個人都這樣等著、耗著,誰也不肯先做背棄愛情的那一個。

等到梁仲偉出獄,梁母慢慢解開心結,鄭昊、梁錦秋終於可以再續前緣,守得雲開見月明。



唯一的不足,大概就是最後一筆帶過的保護傘。

馮大凱的審判裡,有一項是行賄罪,他行賄的對象是誰?

很多觀眾猜想,應該是王秘書,畢竟有兩個人打高爾夫的畫面,陸旺水還吐槽過王秘書獅子大開口。

一個市長秘書,有這麼大的能量嗎?能夠給稅務稽查局施壓,還能給馮大凱喂資源、進行利益交換。

而且,關於王秘書的結局,劇情裡並沒有交代,只說到他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然後呢?



國產電視劇總習慣營造一個看似美滿的大團圓結局。

熊億、李欣欣見家長,喜事在即;李東傑升任副局長,老婆也沒和他離婚,到了管理崗他周末終於有時間陪孩子了。

鄭昊、梁錦秋終於破鏡重圓;婉兒回到了中國,特效藥納入醫保。

可那背後的保護傘呢,有沒有得到懲罰,又或者還是隱於暗處,死而不僵?



看完了《大河之水》,有一個最大的遺憾。

原以為馮大凱有多厲害,6年前就能只手遮天,結果輕輕松松就被趙明達送進了監獄,眾叛親離。



說實話,反派有點不夠看,劇情設置太簡單,感覺人物弧光被削弱了,應該多給許亞軍一些發揮的空間。

至於官場上黑幕,希望編劇能夠挖得深點,再深點,不要這樣輕輕一筆帶過,隔靴搔癢一般。



總的來說,這還是一部不錯的電視劇,稅務題材很新穎,三劍客的故事也很精彩。

希望即將接檔的電視劇,能夠保持這樣的高水平,讓觀眾看得盡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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