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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水》結局:趙明達入獄,李東傑升職,馮大凱還有保護傘 | 溫哥華財稅中心


《大河之水》結局:趙明達入獄,李東傑升職,馮大凱還有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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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大凱作為幕後大老板,為非作歹的事兒沒少幹。

光是偷稅漏稅就數目嚇人,更別提還有教唆殺人、黑吃黑種種罪證。

有趣的是,馮大凱被抓,詹嗣自首,哪怕陸旺水跑路被抓,證據確鑿,他也抵死不認。


或許,他還心存妄想,指望著背後的靠山會救他出來。



可直到警察提到柏富達,馮大凱忽然想到此前種種,他終於意識到自己被趙明達騙了。

當初,他利用趙明達的學識地位給自己背書,好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偉光正的企業家。

後來,他又趁著婉兒重病給趙明達下套,先是用虛假廣告害得他失去了學校的工作,再一步一步拉他入伙,用他的專業知識從中謀利。

馮大凱以為,自己拿住了趙明達的七寸,卻不知自己早已經成了砧板上的魚肉。




同樣是幹壞事,但趙明達比馮大凱更得人心。

詹嗣作為馮大凱的私生女,當初母親為了馮大凱而死,自己成為了他手裡的棋子,在暗無天日的日子裡好不容易和展翼相愛,卻還是失去了他。

而殺死展翼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父親。

對比之下,趙明達簡直就是神仙父親,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女兒。




正因為趙明達對女兒的疼愛,才讓詹嗣、趙靜怡都倒戈投向他。

對比馮大凱的冷酷無情,趙明達最起碼還保有人性,也更值得信任。

國產劇總是比現實美好,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拿著大筆錢財逃到國外,而劇裡卻總是在臨門一腳的關鍵時候被找到。

抓捕趙明達的,正是他的好兄弟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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