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追查,诈骗分子"谍战片"式运输黄金
完善证据链条精准打击犯罪
2024年11月起,黄某、毛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先后被移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资金转移手法进行了仔细审查,认为境外诈骗分子为规避网银转账数据留痕,将资金转变成黄金,采用“实物+签收快递”的方式,安排境内人员予以转移,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不同于传统银行账户转账,该类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犯罪金额的关键在于完善黄金流转的证据链条,确保转移赃物的唯一性。
承办检察官聚焦涉案黄金购买、邮寄、签收等环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了快递员上门取件、快递跟踪、贵重物品签收等录音录像证据资料,同时依托公安机关调取到的黄某手机数据、转账记录、住宿记录等证据,进行纵向梳理、层层深挖,最终证实,李大爷邮寄的350克黄金系被毛某取走。
云龙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毛某明知钱款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仍协助予以转移,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面对完善的证据链条,二人均认罪认罚。
经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今年5月,该院对毛某提起公诉。对于其余6名“取件手”以及“阿明”等上游诈骗分子,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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