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任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 ,企业陷困境
▲2022年11月21日,夏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卜某山为夏北公司“高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有良好的品行”“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两个前提条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该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政府扶持:
“高质量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卜某山称,他出狱后开办过苗木公司,由于他曾当过镇党委书记,所以被夏北公司找去开发市场,“一些城投的领导认为,混改后如果我不去帮忙不放心,甚至提出过要我当总经理负责行政管理,但我没有精力做,后来我才答应负责开拓市场。”他否认自己担任过公司“高管”,“所谓的聘用,也是他们股东会研究的。”
夏北公司财务部门统计的实发工资、奖金统计表显示,2020-2023年间,卜某山在夏北公司领取的工资、奖金为58万余元。其中2022年最高,达25万元。对此卜某山给予承认。

▲夏北公司一文件显示,卜某山为“营销顾问”
西南某国企领导层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国企高管的任用,第一步就是过政审,像卜某山这种情况,虽然其此前没有在国企任职,犯罪行为也并非在国企发生,但其刑满释放后,又去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高管,“这类情况十分罕见”。
据天眼查,金东城投系国有独资企业,由江苏金姜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王志立称,金东城投于2022年11月拿下夏北公司控股权后,就要求他移交了经营权,夏北公司由时任金东城投副总经理蒋某平主导管理,“任用卜某山为公司高管,是金东城投的意思”。
蒋某平则解释,卜某山从夏北公司领取工资、奖金这一事实,“在国有控股前就发生了”,“卜某山并非董事会成员,是普通工作人员,所以不应该视作‘高管’。”
据《泰州晚报》报道等资料,夏北公司是泰州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先行者之一,其“建筑垃圾生产水泥砖深加工技术”入选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王志立本人拥有专利30余项。

▲夏北公司的德国海斯自动化生产线
2018年3月20日,姜堰区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专题会议,《会议纪要》显示,彼时姜堰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约60万吨,大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抛,严重影响环境,“为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区城管局经研究,拟与夏北公司建立合作项目,集中处置和循环利用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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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有良好的品行”“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两个前提条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该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政府扶持:
“高质量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卜某山称,他出狱后开办过苗木公司,由于他曾当过镇党委书记,所以被夏北公司找去开发市场,“一些城投的领导认为,混改后如果我不去帮忙不放心,甚至提出过要我当总经理负责行政管理,但我没有精力做,后来我才答应负责开拓市场。”他否认自己担任过公司“高管”,“所谓的聘用,也是他们股东会研究的。”
夏北公司财务部门统计的实发工资、奖金统计表显示,2020-2023年间,卜某山在夏北公司领取的工资、奖金为58万余元。其中2022年最高,达25万元。对此卜某山给予承认。

▲夏北公司一文件显示,卜某山为“营销顾问”
西南某国企领导层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国企高管的任用,第一步就是过政审,像卜某山这种情况,虽然其此前没有在国企任职,犯罪行为也并非在国企发生,但其刑满释放后,又去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高管,“这类情况十分罕见”。
据天眼查,金东城投系国有独资企业,由江苏金姜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王志立称,金东城投于2022年11月拿下夏北公司控股权后,就要求他移交了经营权,夏北公司由时任金东城投副总经理蒋某平主导管理,“任用卜某山为公司高管,是金东城投的意思”。
蒋某平则解释,卜某山从夏北公司领取工资、奖金这一事实,“在国有控股前就发生了”,“卜某山并非董事会成员,是普通工作人员,所以不应该视作‘高管’。”
据《泰州晚报》报道等资料,夏北公司是泰州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先行者之一,其“建筑垃圾生产水泥砖深加工技术”入选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王志立本人拥有专利30余项。

▲夏北公司的德国海斯自动化生产线
2018年3月20日,姜堰区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专题会议,《会议纪要》显示,彼时姜堰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约60万吨,大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抛,严重影响环境,“为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区城管局经研究,拟与夏北公司建立合作项目,集中处置和循环利用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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