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萬巨款變空白畫框,是藝術挑釁還是詐騙犯罪?
人民幣55萬元)。詹斯·哈寧是一名概念藝術家,作品聚焦於權力和不平等問題。2021年他受丹麥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的委托,制作了兩個藝術作品,使用大量紙幣來代表丹麥和奧地利兩國的平均收入。為此藝術博物館將上述金額的貨幣借給了哈寧,然而當博物館工作人員拆開新送達的作品時,他們發現兩個空白畫框,上面寫著《卷款跑路》(Take the Money and Run)。哈寧為何僅僅提交兩個空白畫框?這到底是犯罪還是一種挑釁藝術?

《卷款跑路》
當地時間9月18日,哥本哈根法院宣判的案件中,丹麥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委托哈寧再現的是他在2007年和2011年的兩部作品。在這兩部作品中,他分別把丹麥克朗紙幣和歐元紙幣鑲嵌到畫框中,用以代表丹麥和奧地利兩國的平均收入。為此,藝術博物館提供了約53.2萬丹麥克朗,用於重新創作這些藝術作品,還支付了約4萬丹麥克朗的酬勞。
雙方協議規定,哈寧應該在展覽結束後將這些錢返還。然而哈寧選擇將藝術作品更名為《卷款跑路》,並將錢款納入囊中,藝術博物館只得到了兩個空畫框,上面沒有一張鈔票。因此,藝術博物館決定對哈寧提起了訴訟。
據9月18日的判決,哈寧被判必須返還被他收入囊中的一大部分錢款給博物館。判決指出,他必須支付49.25萬丹麥克朗以及7.85萬丹麥克朗的訴訟費用。法院表示,原始金額應扣除4萬丹麥克朗。這是應當支付給哈寧的酬金和展示費,畢竟藝術博物館確實展出了哈寧提供的兩個空畫框。

哈寧對敗訴表達了震驚,但是他目前還不准備上訴。“我感到震驚。但是我對審判結果也有心理准備。現在我得和我的律師一起研究是否應該上訴。”根據判決書,他必須在14天內支付規定的款項。不過,他表示他沒有這筆錢。哈寧在庭審中還要求藝術博物館賠償55萬丹麥克朗,因為他認為媒體開始報道該作品後,博物館非法傳播了他作品的照片。然而這項賠償要求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對於判決結果,藝術博物館的總監拉瑟·安德森(Lasse Andersson)表示:“對於這項判決藝術博物館和哈寧都可以對此做出采取應對行動。我們將仔細研究判決。目前還有四周的上訴期限。只要案件仍然可以上訴,我們就不能作任何評論。”

挑釁藝術還是犯罪?
藝術家烏韋·馬克斯·延森(Uwe Max Jensen)認為這起案件似乎不應該在民事糾紛的法庭上做出審判。為此,馬克斯·延森此前還向北日德蘭警察局報警稱哈寧犯有偷竊罪。DR藝術記者賽拉斯·貝·尼爾森(Silas Bay Nielsen)則認為哈寧的行為更像是一種詐騙。但是無論是盜竊還是詐騙,他們都認為哈寧的案件實際上可能應當被放在刑事法庭是審判。
尼爾森認為:“這個案件涉及到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如果明知自己無法或不願意還款,還刷卡消費了很大的金額,那麼可能會被判欺詐罪。同樣的邏輯,你也不能與一家公司達成協議,要求提前支付50萬丹麥克朗用於材料,然後交付一個空紙箱。”不過尼爾森承認,在藝術領域情況會變得更復雜。
然而,尼爾森認為哈寧的作品根本不是藝術,而是哈寧和奧爾堡藝術博物館的一種表演。這是宣傳,是挑釁,但絕非藝術。因為這種概念性作品沒有核心理念。這既不是繪畫藝術,也不是表演藝術,也不是政治活動。它是廣告活動。不過,尼爾森稱,“這是媒體眼中的好故事。是‘國王的新衣’。在極端情況下,媒體報道甚至是我的批評都有助於創造像哈寧這樣的作品。”

哈寧則告訴DR:“這個作品就是‘我拿了他們的錢’這件事情。” “這不是偷竊。這是違約,違約是作品的一部分。”哈寧也發出號召表示:“我鼓勵其他和我一樣工作條件悲慘的人也這麼做。如果他們在做一份糟糕的工作,沒有得到報酬,實際上還要被要求付錢去工作,那就拿走你能拿到的一切,然後離開。”
加拿大湖首大學文化、媒體和社會正義研究院主席馬克斯·哈文(Max Haiven)撰文表示,哈寧的惡作劇引發了更深層次的問題。這些問題遠遠超出了他和博物館也許合謀以吸引公眾關注。它引發人們去思考在資本主義下,藝術家是否真的是工人?對於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都可能產生什麼政治後果。在過去的20年裡,藝術家的勞動以及他們與公共和私人機構以及市場的關系已經成為許多批判性藝術家關注的重要問題。在這方面也產生了大量的作品,幫助我們解決我們這個時代資本主義的變革難題。但是,一件反映了藝術與資本主義關系的作品是否真的能在畫廊之外的世界產生任何有意義的政治影響呢?
“就像邁克爾·馬科維奇(Michael Marcovici)在《我如何使用你的信用卡支付這本書的在線費用》中所做的那樣,哈寧在這裡使用藝術盜竊作為批判資本主義財產關系的手段。這些藝術家試圖在‘藝術’這個隱秘的領域內實施這種行為,這個領域既在資本主義的經濟和法律秩序之外,又非常依賴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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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藝術家詹斯·哈寧(Jens Haaning)的“卷款跑路”案,時隔近兩年終於由哥本哈根的一家法院做出了裁定。當地時間9月18日,法院裁定哈寧必須返還由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借給他的約53.2萬丹麥克朗(約合
《卷款跑路》
當地時間9月18日,哥本哈根法院宣判的案件中,丹麥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委托哈寧再現的是他在2007年和2011年的兩部作品。在這兩部作品中,他分別把丹麥克朗紙幣和歐元紙幣鑲嵌到畫框中,用以代表丹麥和奧地利兩國的平均收入。為此,藝術博物館提供了約53.2萬丹麥克朗,用於重新創作這些藝術作品,還支付了約4萬丹麥克朗的酬勞。
雙方協議規定,哈寧應該在展覽結束後將這些錢返還。然而哈寧選擇將藝術作品更名為《卷款跑路》,並將錢款納入囊中,藝術博物館只得到了兩個空畫框,上面沒有一張鈔票。因此,藝術博物館決定對哈寧提起了訴訟。
據9月18日的判決,哈寧被判必須返還被他收入囊中的一大部分錢款給博物館。判決指出,他必須支付49.25萬丹麥克朗以及7.85萬丹麥克朗的訴訟費用。法院表示,原始金額應扣除4萬丹麥克朗。這是應當支付給哈寧的酬金和展示費,畢竟藝術博物館確實展出了哈寧提供的兩個空畫框。

哈寧對敗訴表達了震驚,但是他目前還不准備上訴。“我感到震驚。但是我對審判結果也有心理准備。現在我得和我的律師一起研究是否應該上訴。”根據判決書,他必須在14天內支付規定的款項。不過,他表示他沒有這筆錢。哈寧在庭審中還要求藝術博物館賠償55萬丹麥克朗,因為他認為媒體開始報道該作品後,博物館非法傳播了他作品的照片。然而這項賠償要求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對於判決結果,藝術博物館的總監拉瑟·安德森(Lasse Andersson)表示:“對於這項判決藝術博物館和哈寧都可以對此做出采取應對行動。我們將仔細研究判決。目前還有四周的上訴期限。只要案件仍然可以上訴,我們就不能作任何評論。”

挑釁藝術還是犯罪?
藝術家烏韋·馬克斯·延森(Uwe Max Jensen)認為這起案件似乎不應該在民事糾紛的法庭上做出審判。為此,馬克斯·延森此前還向北日德蘭警察局報警稱哈寧犯有偷竊罪。DR藝術記者賽拉斯·貝·尼爾森(Silas Bay Nielsen)則認為哈寧的行為更像是一種詐騙。但是無論是盜竊還是詐騙,他們都認為哈寧的案件實際上可能應當被放在刑事法庭是審判。
尼爾森認為:“這個案件涉及到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如果明知自己無法或不願意還款,還刷卡消費了很大的金額,那麼可能會被判欺詐罪。同樣的邏輯,你也不能與一家公司達成協議,要求提前支付50萬丹麥克朗用於材料,然後交付一個空紙箱。”不過尼爾森承認,在藝術領域情況會變得更復雜。
然而,尼爾森認為哈寧的作品根本不是藝術,而是哈寧和奧爾堡藝術博物館的一種表演。這是宣傳,是挑釁,但絕非藝術。因為這種概念性作品沒有核心理念。這既不是繪畫藝術,也不是表演藝術,也不是政治活動。它是廣告活動。不過,尼爾森稱,“這是媒體眼中的好故事。是‘國王的新衣’。在極端情況下,媒體報道甚至是我的批評都有助於創造像哈寧這樣的作品。”

哈寧則告訴DR:“這個作品就是‘我拿了他們的錢’這件事情。” “這不是偷竊。這是違約,違約是作品的一部分。”哈寧也發出號召表示:“我鼓勵其他和我一樣工作條件悲慘的人也這麼做。如果他們在做一份糟糕的工作,沒有得到報酬,實際上還要被要求付錢去工作,那就拿走你能拿到的一切,然後離開。”
加拿大湖首大學文化、媒體和社會正義研究院主席馬克斯·哈文(Max Haiven)撰文表示,哈寧的惡作劇引發了更深層次的問題。這些問題遠遠超出了他和博物館也許合謀以吸引公眾關注。它引發人們去思考在資本主義下,藝術家是否真的是工人?對於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都可能產生什麼政治後果。在過去的20年裡,藝術家的勞動以及他們與公共和私人機構以及市場的關系已經成為許多批判性藝術家關注的重要問題。在這方面也產生了大量的作品,幫助我們解決我們這個時代資本主義的變革難題。但是,一件反映了藝術與資本主義關系的作品是否真的能在畫廊之外的世界產生任何有意義的政治影響呢?
“就像邁克爾·馬科維奇(Michael Marcovici)在《我如何使用你的信用卡支付這本書的在線費用》中所做的那樣,哈寧在這裡使用藝術盜竊作為批判資本主義財產關系的手段。這些藝術家試圖在‘藝術’這個隱秘的領域內實施這種行為,這個領域既在資本主義的經濟和法律秩序之外,又非常依賴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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