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牆壁鑿洞 大溫華裔業主告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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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大溫本拿比一名公寓業主在她的公寓的水管工切入她的牆壁以接入下水道後索賠了 90,000 元的損失,但BC省民事調解法庭CRT裁定她獲得 500 元的賠償金。



根據burnabynow的報道,上個月一項裁決顯示鐵道鎮Bennett街的 Chancellor 公寓業主華裔A某向 CRT 提出上訴,就其公寓的享受損失、租金損失以及與公共財產管道的管道工程相關的維修費用獲得賠償金。


她還要求法庭命令物業停止使用她的公寓接入管道。


2021 年 5 月,該物業的管道承包商在A某公寓單位的客廳牆壁上切了一個洞,安裝進入下水道管道,以便安裝清潔裝置,清除堵塞物。

四個月後工程完成後,A某聲稱物業拒絕修復幹牆。


2022 年 3 月,水管工再次出現在A某所在的公寓,這次是為了從她的浴室排水,“據稱是出於緊急情況”。

A某稱下班後她必須對自己的地方進行消毒。

為此,A某要求索賠30,000元的損害賠償金,包括失去財產享受權、30,000元的維修費以及30,000元的賠償金,因為她本來打算出租該單位,但由於物業未完工,牆壁未完工,管道裸露而無法出租,因此索賠30,000元。


該物業否認在此案中行為不當,並表示他們聽取了專業人士的建議,專業人士建議在A某的客廳牆壁上安裝清潔裝置。

物業表示,A某必須允許對她的單位進行改造,並進行例行的下水道清理。

BC民事調解法庭CRT法庭成員加思·坎布雷同意物業的說法。

坎布雷指出,根據《物業財產法》,物業有義務維護和修理公共財產管道。
1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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