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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移民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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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结婚离婚专栏] 指南:移民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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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中,第1种情况当事人不能回国的,应在国外办理离婚委托书和民事起诉状或答辩状,手续如下:

1、委托国内亲友作为自己的全权代表办理离婚手续,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和起诉状或答辩状需经加拿大当地公证员或律师公证,然后经本人所在省份的认证机构或加拿大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即3道认证手续;  

2、认证费为每份30加元;  


三、离婚当事人(均系中国公民)也可直接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离婚委托及起诉状或答辩状的公证。公证费为每份30加元。  

四、向使领馆申办公证者须提供护照及枫叶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申办认证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护照或公民证)的影印件。  


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需4个工作日。如要求当日取件(上午11:00前递交申请),每份另收加急费50加元,第二天或第三天取件每份另收加急费35加元。  

六、以上费用请以加元银行卡、汇票(MONEY ORDER)、担保支票(CERTIFIED CHEQUE)支付。各项费用以最新的即时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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