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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按政府要求签了个名,北京一拆迁户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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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我会见了一审被判了无期徒刑的诈骗案上诉人孙仲山。

在3月22日去会见孙仲山后,我以为再也不用见他了。没想到时隔两个多月,我又去会见了他。这次会见,与3月22日相比,孙仲山对我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虽然对二审结果仍不乐观,但对我在二审中或许能有些作用,似乎已燃起了一些希望。


孙仲山是因拆迁补偿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追诉的,但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变成了诈骗罪。被以相同罪名同案起诉的,还有转租孙仲山所承租土地的王永及王永的妻子。

2008年孙仲山作为村民租了村里一块荒地,租期三十年。经营两年之后,孙仲山于2010年5月将所租的这块40亩的地及地上的20间房转租给了王永做钢构生意。双方约定该地整体开发或国家占用土地赔偿归甲方孙仲山,地上物的赔偿除去原有的房子归甲方孙仲山外,乙方王永建设的房子、车间和营业执照等除去建设成本,赔偿款孙仲山占40%,王永占60%。2017年,因修建兴延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1亿余元,孙仲山分得2000多万元,王永某分得8000多万元。后审计部门审计认定王永在租赁土地上存在不该补偿的违建及抢种抢建,经营钢构的王永及其妻子均被以合同诈骗罪追诉,孙仲山也一同被追诉。

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是: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永伙同被告人孙仲山、孟凡珍在兴延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中,隐瞒其在拆迁范围内即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葛村内所建房屋系违法建设的事实,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专题)1亿余元。

孙仲山始终不认罪。王兴律师与刘征律师一审为孙仲山作了无罪辩护。

两位律师的辩护,非常有说服力。当事人和家属对两位辩护律师的庭审表现都非常满意。很多听了庭审直播的法律同行,也表示赞赏。


在一审庭审结束后一审法官在与辩护人的一次通话中,就律师对案件迟迟不作判决的疑问,法官表示“一直在积极推进”,并直言不讳地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示认可,称其与辩护人“立场是一致的”,让律师“放心”,说“现在这个案子既然是这么个局面,你应该是肯定我的工作,你放心,我既然有这个态度,我肯定会做出一个公正的裁判,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案件久拖不判,当事人家属催问案件进展时,法官也曾表示“你别催我,你应该感谢我,没有我这个案件早判了”。 孙仲山家属还反映,在第二次开庭结束,在公诉人及当事人离开后,审判长当着所有律师及家属,对第三被告人孟某某的辩护人钱律师说,“这个案件要是能判,我早就判了,还用放4年多没结果?”。


尽管,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律师与当事人孙仲山及其亲属,还是都相信法官的话,一直在乐观地等待着法院的无罪判决。

没想到,案件在法院拖了几年之后,今年3月19日的宣判,给辩护律师与当事人孙仲山及其亲属带来的,却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消息——被告人孙仲山不仅被判有罪,而且被判了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一字不落地接受了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一审宣判前,辖区派出所民警曾联系孙仲山亲属,说接到法官电话,希望协助维稳,法官反映“这个案件快5年了,证据确实薄弱,怕家属(对判决结果)接受不了闹事”。一审宣判后,法官与当事人家属沟通,说“这个案件有争议,尽快上诉,向纪委反映情况”,他“做不了主”。

宣判当天,孙仲山家属第一时间联系了我,并到律所找我商量上诉事宜,说一审两位辩护人都在外地出差,希望我去会见一下孙仲山,怕他面对一审判决想不开,让我去开导一下他,并表示要委托我担任孙仲山的二审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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