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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小伙赴宴饮酒后未回家,5天后被发现溺亡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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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的一个早晨,四川仪陇县城的嘉陵江江面,29岁小伙罗某被人发现在江中溺亡。


之前,罗某曾参加一位朋友生日宴会并饮酒,结束后自己开车回家。监控显示,罗某将车停在居住的小区外面后并没回家,而是朝小区的反方向走去。

事后,罗某的家人将当晚一起聚会喝酒的十余人起诉到法院,索赔67万余元。9月3日,红星新闻采访获悉,法院日前驳回了罗某家人的相关诉求。




悲剧:

29岁小伙被发现溺亡嘉陵江

监控显示其将车停小区外后没回家

罗某是四川仪陇县人,未婚。

2023年5月5日早晨9时许,嘉陵江仪陇县城区段,有人发现了溺亡的罗某,随后报警。经刑警大队法医对罗某进行体表尸检,未发现体表有伤痕,法医对现场进行勘查,初步认定罗某系溺水身亡。

罗某去世时,才29岁。罗某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是5月1日凌晨。监控显示,5月1日凌晨1时36分05秒,罗某开车回到其居住的小区外面,停好车后,罗某沿嘉陵江边朝小区的反方向走去。此后,罗某在江边一公厕处遇到小伙李某,画面显示两人交流了8秒钟左右分开。

李某后来回忆,他并不认识罗某,当时自己车子停在路边刚好遇到从此处路过的罗某,当时听罗某说话不顺畅。

凌晨1时37分44秒,罗某消失在监控中。


起诉:

溺亡前曾参加聚会饮酒

家属起诉同饮者索赔67万余元

在罗某消失在监控画面之前,当晚曾参加了一位朋友的生日聚会并饮酒。


司法文书显示,2023年4月30日晚,罗某受邀参加朋友王某的生日宴会,期间与他人饮酒,之后又跟着一群人到附近的歌城唱歌喝酒,直到5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聚餐结束后,罗某独自驾车回家。据一位当晚共同聚会的人士回忆,唱歌结束后,有人打出租欲送罗某回家,但罗某没乘坐出租车,而是自己驾车回家。

凌晨1时56分,罗某曾给朋友发微信说“到了”。朋友回复:“嗯,到了就规矩。我吃碗面”。罗某回复“好”。

但罗某当晚一直没回家,直到几天后被人发现在嘉陵江中溺亡。事后,罗某家人向仪陇县人民法院起诉当晚共同饮酒者10余人,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7万余元。

当晚过生日的王某认为,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在宴请过程中不存在强迫性劝酒和明知罗某不能喝酒仍然劝其饮酒。一位当晚聚餐的人士向法庭表示,当晚罗某自愿饮酒,大约喝了两三瓶啤酒,期间无人劝酒,也无人强迫罗某喝酒。另有聚餐人员称,不排除罗某因有高额网络贷款无力偿还而自杀的可能。

判决:

法院驳回家属诉求

现有证据难认定被告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饮酒驾车的危险性,但是其明知自己聚会结束后要驾车离开却仍在聚餐和唱歌时饮酒,并在结束后自行驾车回家,证明其对自身的酒量有所判断且对自身行为能够控制。罗某家人提出相关被告方知悉罗某系驾车参加聚会、聚会中喝酒后又驾车离开,对其饮酒驾车并未劝阻,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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