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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議:台灣總統應該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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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於近日宣布“解放日”關稅政策,對諸多國家進口商品征收10%的基准關稅,並對台灣實施高達32%的“對等關稅”。


對於“毛三到四”的廠商來說,32%的關稅實已達危急存亡之秋。縱以基准關稅10%,亦是不可承受之重。

此一關稅負擔不僅將嚴重侵蝕企業獲利,更可能導致訂單轉移,更嚴重的是,恐將進而引發大規模失業潮,對台灣整體經濟安全構成系統性風險。


880億政策規模明顯不足

行政院雖已提出初步因應措施,然而,這樣的規模明顯不足以應對即將到來的關稅風暴。

2024年台灣對美出口額達1162億美元,在粗略的估計下,若32%關稅假設一半由台灣出口商實質負擔(另一半假設可轉嫁由美國進口商實質承擔),台灣出口產業每一年仍需實質承受約186億美元的關稅負擔,遠遠超出政府現有因應方案的能量。

相信行政院已經在“未修法”的前提下,竭盡所能、動用所有的資源,方能端出880億元的因應措施,但面對此變局,單憑行政院在法定權限內的手段,恐無法因應,而實有將立法院的修法,作為因應手段之一環,方能傾全國之力因應。



總統應立即發布緊急命令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可在國家“財政經濟”遭遇重大變故時,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以迅速因應危機。面對川普的“對等關稅”政策,正是行使緊急命令權的最佳時機。

值得注意的是,川普總統實施對等關稅的主要法律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與《國家緊急法》,均為美國總統專屬的緊急權限。台灣以層級相似的緊急命令回應,實可向美方及國際社會展現台灣重視此議題的決心與態度,同時也可穩定國人不安的情緒。


或有論者謂可比照疫情,制定“特別條例”因應,固非無見,但“特別條例”貴在周全性的因應,可等行政機關充分准備、妥善思考及立法院妥適辯論、修法三讀後,作為緊急命令期間結束後的一般性處理方式。在一星期至三個月內的時間尺度下,不妨先以緊急命令處理,以求權變。

緊急命令應包含的核心內容

1. 提供具體可供談判之籌碼

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表示政府已有准備方案,但“不便報告”。


雖然一般談判策略通常不會在未取得交換條件前先行讓利,然而,在這種極端情況下,我們不能因小失大。考量川普的談判風格與此次關稅對台灣經濟的嚴重沖擊,提前展現讓步可能是明智之舉。

越南、柬埔寨等國雖已口頭承諾降低進口關稅,但似乎尚未有具體的修法行動。

台灣能透過緊急命令率先針對美國關切的產業實施立即生效的關稅優惠,或借由緊急命令創造其他可供讓步之籌碼,將能展現誠意並為談判創造突破口,且透過緊急命令,亦可避免冗長的修法程序,而收立竿見影之效。

2. 設立充足的產業補助基金

政府應設立有充足資金的“產業緊急補助基金”,不僅用於支援受美國關稅直接沖擊的主要出口產業,也要照顧因“減免關稅之讓利措施”而受到波及的國內產業。

透過全面性的補償機制,促進各產業間的團結合作,共同面對這場前所未有的經貿挑戰。

或有論者質疑,基金之資金來源何在?實應可從央行之外匯存底撥付,台灣外匯存底來源為出口商之換匯累積而來,將其用於出口商,也是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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