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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同住不結婚的年輕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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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約與自由的討論中,沒有標准答案。唯一確定的是,每個決策都需要清醒、慎重的權衡。人們能夠享受它帶來的幸福,也可能會在某一刻付出相應的代價。

作者 | 陶瀟


5月的朋友圈,曬結婚的人總是尤其多。

“領證5分鍾,拍照排隊1小時。”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後,僅憑身份證即可完成婚姻登記,各地民政局很快迎來第一個登記“小高峰”。5月20日,不少人通宵排隊領證,花店和跟拍的生意也十分火爆。

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結婚時傾向於選擇新穎的儀式;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年輕人,即使當下找到了想要與之共同生活的伴侶,也未必會選擇“領證”。

領結婚證代表著權利與義務,它亦一度代表著情感文化中的承諾。但隨著流動的現代性的實踐,家庭的多種模式也在被不斷地增添。在不確定性面前,有些人選擇不領證作為臨時狀態,等到“合適時機”再說,而也有人試圖探索新型伴侶關系。



(圖/《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Soul App近日發布的《Z世代婚姻登記態度調研》顯示,在兩千多個有效用戶樣本中,51.78%的90後、50.83%的95後和41.87%的00後堅持必須領證,認為領證是愛情從浪漫到現實的“儀式感裡程碑”。其中,女性不想領證的比例(14.36%)是男性(4.60%)的3倍以上。

選擇暫時不領證有許多理由,事業、財產、生育抑或是一生不變的誓言,都足以讓謹慎的人再三掂量是否要步入一段婚姻。但若只同居、不領證,情侶們真的會更幸福嗎?



“領證之後,催生會更狠”

30歲的林夏已經和男友同居6年了。這期間,他們養了兩只貓,帶著毛孩子從北方搬到南方一線城市。雙方家長催婚過多次,但他們再三表達了堅定的不婚意願,長輩們漸漸催得少了。



“其實我們覺得結婚證可有可無,我們真正不想接受的是領證之後的事。現在只是催婚,結了婚以後就會變成催生。”林夏告訴《新周刊》。

比起結婚,生育更需要謹慎決策。他們認為自己還沒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起生養孩子的責任。“一旦生孩子就沒有後悔藥可吃,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金錢。”

與林夏剛好相反,28歲的於婷與丈夫領證已經兩年,但一直沒辦婚禮,他們以此為借口搪塞催生的長輩。於婷說:“領證是因為我們相愛,水到渠成。可我後來想明白了,我還不想這麼快就生孩子。”



(圖/《坡道上的家》)

於婷不想生的理由很現實。夫妻倆在二線城市工作,房子是和別人合租的。丈夫在老家倒是有房,可那座小城市並沒多少工作機會。在兩人存款還不到20萬元的情況下,她更擔憂的是職業發展和是否養得起孩子,而非錯過所謂的最佳生育年齡。

即使平時不和公婆住在一起,於婷有時也會接到婆婆的電話,噓寒問暖中有意無意地暗示著他們備孕。放假回到老家,雙方親戚也總是關心他們什麼時候生孩子。

相比之下,對林夏和她的男友而言,不領證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每年只需和對方父母見一面,不必費盡心思融入對方的家族,不用應付婚育帶來的復雜人際關系。



(圖/《今生是第一次》)

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男友家長默認是男生不想結婚,總責怪他不負責任。但在林夏看來,他比很多已婚男人負責得多。

比如,大多時候,男友承包了做飯、洗碗、打掃衛生等家務。在家務分工方面,他們近乎傳統角色的對調。男友溫柔細心,而林夏就像一位聽指揮的“丈夫”。她說:“我不是不想做家務,有時是真的沒意識到要怎麼做,我需要一個比較明確的指令。”

比起不確定的未來,兩人更願意把當下過得有滋有味。一起生活加深了他們的情感羈絆。他們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可以一起打游戲、看《甄媹太×P部梢曰ゲ淮蛉諾刈齦髯緣氖攏皇橋惆樽哦苑健S齙轎侍猓突ハ嗌塘孔糯恚絞瞧降鵲摹

哲學家伯特蘭·羅素曾在其著作《婚姻與愛情》中指出,在西方,“婚姻應該是浪漫愛情的結果”是法國大革命後形成的普遍觀點。而在古代,無論東西方社會,婚姻在文化中都沒有與愛情緊密掛鉤。這也是林夏和男友暫未領證的理由——他們認為愛情和婚姻並沒有必然聯系,“我們還處在愛情的狀態。”





(圖/《坡道上的家》)

不領證的生活足夠簡單純粹,但也會造成額外的麻煩。出國旅游時,他們無法以彼此配偶的身份辦理簽證。“有些國家支持事實婚姻,但大部分不行。”林夏說。

2021年前後,林夏和男友曾計劃買房。“畢竟涉及錢,感情再好也要談清楚。”首付各承擔一半顯然比較公平,但她能出的錢不如男友多。而如果首付三七分,能買到更大更好的房子。

當時他們做了功課,發現未婚情侶買房並沒有相關法律保障,這很容易讓林夏白白替男友還貸,男友覺得這樣不合適。“我倆都是‘遇到問題睡大覺’,就拖著了,結果拖到後來房價開始跌了。”買房一事就此擱置下來。



(圖/《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去年,林夏再次考慮過領證。因為工作壓力太大,她想要休息一段時間,但得知她只能請3天婚假後,她直接打消了念頭。“如果超過15天,我們應該會領證的。”她半開玩笑地說。

對他們這樣的年輕人來說,婚姻不該是為了遵循傳統、完成他人期盼而完成的“功課”,只是許多種平常的生活方式之一。



沒有契約,真的會更自由嗎?

張曉和前任在一起時,婚姻登記還處於需要戶口本的時代。兩人在上海辦了婚禮,但因為領證需要男方回一趟老家拿戶口本,這事便拖延了許久。他們已經用儀式公開對彼此的認定,雙方親友也都認可他們結了婚,所以當時,他們覺得暫時沒有證也無所謂。

不到一年,兩人發現共同生活總有種種矛盾。因為反復協調無果,也消耗了彼此的感情,兩人痛快地分了手。和身邊等著離婚冷靜期的朋友們相比,張曉的分手要利落不少,沒有財產分配問題,沒有孩子撫養權爭議,說搬走就搬走。但這段感情以此告終,也讓她悵然若失了一段時間。






(圖/《今生是第一次》)

這樣的“婚姻”模式畢竟小眾,也很容易散伙。

《Z世代婚姻登記態度調研》顯示,中小城鎮受訪者(15.28%)對“只辦婚禮不領證”的支持率低於北上廣深(27.98%)。

而在廣大農村地區,不領證並非出於對自由的理解和追求。

趙女士在北方某縣城從事法律援助工作20余年,接觸過不少離婚官司,有時會遇到沒有領證的“夫婦”。“有的是因為‘結婚’時還沒到法定年齡,有的在婚禮之前就有矛盾,辦完婚禮雙方都不想領證。”

不過,她表示:“以前‘結婚’不領證的並不多,近幾年越來越少了。現在大家懂法了,都知道要領證才有法律保障。”

同居關系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全面保護,兩人同居期間的財產只能按“一般共有”處理。同居伴侶“離婚”時,男方往往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而法院考慮支持返還的情形之一,就有“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此外,若給出彩禮致使給付人生活困難,法官考慮到男方家庭條件,也往往會判決女方返還部分彩禮。



(圖/《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若沒有了一紙婚書的約束,則全憑良心。多年前,趙女士見過一對夫妻為了買多套房辦理假離婚。房子買好後,女方提議再領結婚證,男方卻說不著急。不久,男方突發疾病,落下終身後遺症。女方最初還盡力照顧,但後來力不從心,“假離婚”便成了真離婚

結婚證意味著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在相互照顧、財產繼承等方面尤為重要。趙女士記得一對二婚夫妻,丈夫身體不好,由妻子照料了20多年。丈夫有退休金,妻子則沒有,他每月會給她生活費和少量零花錢。到80多歲時,妻子希望養老也能有保障,要求掌管男方的工資卡,雙方發生矛盾,男方子女便將父親接走,並提出離婚

法院考慮女方為家庭付出了許多,男方亦對年邁體弱的妻子有扶助義務,於是判決不准離婚,分居期間男方需每月為女方支付扶養費。後來男方去世,女方作為配偶享受遺屬補助,並與繼子女均分了撫恤金。如缺乏一紙婚書,為家庭貢獻較多勞動的一方的權利則難以考量。

趙女士也見過懷孕女性來咨詢戶口問題的。“生產前不領證的話,要想孩子落在男方戶口上,就得做親子鑒定。很多人嫌親子鑒定麻煩,也會趕在生產前領證。”

但在互聯網上,不乏網友認為,如果不領結婚證,孩子的戶口登記可以有更方便的選擇。


生活在一線城市的“95後”獨生女周芸,不認可“男娶女嫁”“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婚姻觀念。

“孩子的籍貫(一般來說)默認是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和人們默認孩子要冠父姓一樣,讓我覺得不太舒服。” 周芸認為,如果不領證孩子可隨母親戶口和籍貫,而非婚生子也可與婚生子享受同樣的權利。





(圖/《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3年前,父母為周芸買了一套房子,目前尚有部分貸款未還清。相親時,她發現男方大多要求女生無負債。而她當然也不想冒著婚後共同還貸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的風險輕易結婚。她感慨:“婚姻涉及財產,即使你不想算計別人,也怕別人算計你。”

對於這種情況,趙女士表示:“雙方經濟條件差異大的,不領證對經濟條件較差的一方不利。因為結婚後雙方收入原則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領證,就享受不到對方的經濟優勢。當然,《民法典》允許夫妻通過書面協議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約定大於法定。”

周芸始終還保留一絲對親密關系的浪漫幻想。她坦承,若沒有感情和信任,只有利益計算,這婚不結也罷。



契約與自由,如何平衡

年輕人越發理性地看待婚姻,或許並非壞事。畢竟,“寬進嚴出”提示著婚姻不是兒戲,每個人都要謹慎考慮,做到對自己、伴侶和家人負責。

一些人猶豫是否要領證,背後是對試錯空間的擔憂。在講究效率的現代社會,“沉沒成本”和“機會成本”的概念似乎影響著人們進行決策的過程。

有朋友問過林夏,他們決定不領證,會不會擔心未來分手。她回答:“變不變心完全跟是否結婚沒關系,萬一結婚再離婚,沉沒成本還要高很多。”



(圖/《幸福伽菜子的快樂殺手生活》)

周芸曾在法國留學,彼時她就了解到當地有一種同居協議制度——PACS(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直譯為法國民事互助協議。她認為,類似的協議可以幫助年輕人更好地確認自己是否適合與愛人步入婚姻

法國,辦理婚姻登記和離婚需要復雜的程序、花費較長時間,伴侶對彼此有更多的權利和義務。而PACS相對靈活,締結和解除都更簡便,部分權利和義務可根據雙方意願協定。同居的兩人也可以被視為一個家庭,聯合申報收入享有優惠稅率,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享受伴侶的醫保。





(圖/《只是在結婚申請書上蓋了章》)

《新周刊》記者查閱法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發現,近些年,法國PACS登記與婚姻登記的數量十分接近。例如2023年,法國婚姻登記數量為24萬對,而PACS登記數量為20萬對。

聽起來,法國的情侶們似乎“很不負責”。但事實上,統計顯示半數人在解除PACS協議後選擇了步入婚姻。只同居不領證,對這群法國年輕人而言其實是一種過渡狀態。

關於未來的規劃,林夏沒想那麼多。她說:“如果以後確定要買房,我們可能還是會考慮領證。”她同時也表示,每個人情況不一樣,最重要的是選擇自己認同的生活。

趙女士在工作中常說一句話:“寧願吃合法的虧,不要吃不合法的虧。”她認為,結婚還是要領證的,“如果無論法律是否能保護都會吃虧,那麼合法的虧應該相對好吃一點”。



(圖/《今生是第一次》)

當然,許多年輕人仍向往婚姻的美好。Soul App《Z世代婚姻登記態度調研》顯示,多數人希望領證時民政局有儀式服務支持。打開朋友圈,記者看到了幾對同齡人曬領結婚證的照片。宣誓台上,新人們手捧鮮花、舉著紅色小本,笑得燦爛。有人說,領證還是需要儀式感的,“這不是沒領過嘛,體驗一下。”

在契約與自由的討論中,沒有標准答案。唯一確定的是,每個決策都需要清醒、慎重的權衡。人們能夠享受它帶來的幸福,也可能會在某一刻付出相應的代價。當社會逐漸能夠包容多元的選擇,正如某些網友所說:“你是自由的,對方也是。”

(注:文中受訪者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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