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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中,屡屡违纪的洪亮,凭什么得到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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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谢鸿飞的跳崖自杀


洪亮作为省检察院第十一部的检察官,肩负着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侦查的重要职责。

此前,洪亮负责督办江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春祥失职案。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林喜在押解途中,向王春祥请求去父亲的坟前祭拜,并承诺在祭拜之后会交代所有罪行。



王春祥出于对人性的考量,认为这是获取案件关键信息的一个机会,同意了林喜的请求。

没想到,林喜在其父亲墓前,突然撞向墓碑企图自杀。

由于王春祥在押解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在临到退休之际,还背了个纪律处分。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洪亮在自己处理案件时,却犯了与王春祥类似,甚至更为严重的错误。


在押解谢鸿飞的途中,谢鸿飞提出要和洪亮单独说几句话,郑雅萍明确表示反对,洪亮执意与谢鸿飞进行单独谈话。



谢鸿飞告诉洪亮,他的岳父江旭东是东平黑社会的保护伞,然后推开洪亮,纵身跳崖自杀。

洪亮作为一名资深的检察官,处理过众多类似的案件,应该清楚单独与嫌疑人谈话可能带来的风险,应该遵循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组织纪律,在有同事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更应该审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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