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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 未通知驅逐房客 BC房東聲稱被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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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BC省一房東和租客之間的租賃情況在出租初期就變得緊張,並最終導致租客被驅逐,如今雙方鬧上BC省民事解決法庭聽證會。




根據上周在網上發布的仲裁庭裁決,發起糾紛的租客聲稱他被在沒有適當通知的情況下驅逐。


他要求賠償400加元的租金損失、208加元的收入損失以及800加元的通知不足損失。女房東否認了這些索賠以及他獲得賠償的權利,並表示租客讓她感到不安全和不舒服,因此才將她趕出家門。

雖然沒有書面租賃協議,但口頭協議表明雙方同意每月支付800元的租金。仲裁庭的裁決指出,雙方並未討論過終止租賃時的通知期。

仲裁庭表示:“我發現,即使雙方沒有討論過通知期,他們很可能也認為通知期是協議的一部分”。

“由於該協議是關於居住場所的,我發現其中包含一個隱含條款,即雙方應互相尊重,不得做出讓對方感到不安全的行為”。

租期連一個月都未滿。租客於2024年1月28日入住,並於2024年2月1日開始支付租金。他在2024年2月15日就被驅逐。


2月15日,房東立即終止了該協議,租客於當天搬出出租屋。

雙方一致認為,兩人之間的緊張關系幾乎是立即開始的。


租客說,房東會因為他某些行為舉止而對他不滿。他列舉了一些例子,包括被要求用冷水洗衣服,被指示使用淋浴後沖洗並噴灑水,以及被告知不要將濕盤子留在晾衣架上。

雖然租客聲稱他滿足了房東的意願,但房東表示,當她要求他自己清理房間時,他對她很不尊重。她還告訴仲裁庭,租客嚇唬了她。

一些作為證據提交的短信進一步揭示了雙方緊張的關系。其中一條短信暗示她對租客“暴躁”的態度感到不滿。

2024年2月13日,入住兩周後,房東給租客發信息說,她對與一個不滿意的人住在一起感到不滿。她還說,如果情況繼續這樣下去,租客可以在月底搬走。

兩天後,租客稱房東把他趕了出去,因為他對她熱情的“早上好”回應了一句幹巴巴的“嗯”。房東否認了這一說法,並聲稱是租客快速走到她身後,嚇了她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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